5月12日,无锡市教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无锡市区2010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记者注意到,与往年相比,今年中招政策在保持基本稳定的基础上,作了适当的调整,主要有五方面变化。
进一步提高热门普通高中指标分配比例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0〕2号)文件的规定,在去年明确市一中、辅仁高中、梅村高中、太湖高中四所热点高中计划内招生分配比例在2012年提高到60%以上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明确“从2013年起,市一中、辅仁高中、梅村高中和太湖高中计划内招生指标的分配比例将提高到不低于70%”。
鼓励部分四星级普通高中适量招收特长生
明确符合条件的四星级高中学校,由学校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上报招生办法、择录标准,并承诺招生结果向社会公开,经批准可在该校核定招生总计划之外另行安排不超过2%的科技、艺术、体育特长生计划,由学校按计划内招生标准收费,由学校自主录取。经批准的四星级高中科技、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范围与本校计划内招生范围一致。且报考科技、艺术、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须加试术科,加试工作在填报志愿前完成,加试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相关学校。普通高中科技、艺术、体育特长生的招生实行同批次单独录取,投档分数线根据报考情况单独划定,但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特长生录取结果须在校务公开栏、校园网和无锡教育网上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三限”政策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的统一规定和省教育厅等七部门文件和市政府纠风办文件(锡纠办发[2010]5号)精神,明确从今年开始,各校计划外招生(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超过实际招生总数的25%,原比例低于此标准的不再提高”,同时强调,对违反规定的,将予以严肃查处,并与省星级高中复审及其他评优奖励挂钩。
逐步推进市区招生范围统一
根据无锡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积极推动市区范围内统一招生,原则上自2013年起,不再实行部分四星级高中属地为主与跨区招生相结合的办法。
招生管理进一步加强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今年中招意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了重点强调:
1、明确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根据教育需求和招生学校实际办学能力研究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所有高中学校都必须按照计划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更不得无计划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市学籍管理规定,落实对在籍学生的管理教育责任,相关工作实效将作为星级复评和其他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
2、各初中必须认真负责地指导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应由其本人和家长自主决定,学校、教师均不得强制学生填报或不填报某所学校、某个志愿或某个专业,如发生此类情况,经查实情节较重的,一律予以严肃处理。
3、民办高中与公办高中享有同样的招生权利,但公办高中与民办高中招生应分开,不得相互代招。公办学校不得参与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也不得参与公办学校招生。公办学校接收民办学校在籍新生,民办学校接收公办学校在籍新生,视同参与民办学校、公办学校招生予以处理。
4、江阴、宜兴两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结果须报市教育局审核确认。
市教育局负责人表示,今年中招政策作适当调整,最大的受益主体将是广大学生和家长,对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使更多的学生享有接受优质高中教育的机会是有利之举,同时对促进无锡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深入推进实施素质教育也具有积极意义。(丁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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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中学学区调整
为进一步加快教育资源整合、优化学校布局调整,推动区域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从2010年秋起,无锡教育部门对江南中学对口学区进行调整,锡师附小以及东林小学、扬名中心小学、夹城里中心小学的所有小学毕业生源对口直升江南中学。
江南中学对口学区调整后,南长区教育学院附属中学现有学生、校舍及日常管理等工作由江南中学负责,直至现教院附中在籍学生初中毕业。过渡期结束后,教院附中土地及校舍仍用于南长区教育事业的发展。(丁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