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仑区游泳特长生招生方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3〕26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游泳特长生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招生学校:北仑区绍成小学
2.招生年级:一年级
3.招生计划:学校在满足地段生(含申请地段生)的基础上,可招收游泳特长生不超过10人,男女比例适当。
4.招生范围:北仑区内适龄儿童
5.招生条件:幼儿园期间参加区级及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游泳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适龄儿童;已学会自由泳打腿动作的适龄儿童。
6.招生时间:借读生招生工作之前完成预录取工作。
7.报名办法: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根据学校校园网招生公告(四月上旬)规定的时间,持户口簿、房产证(北仑区户籍学生)和获奖证书原件到相关学校报名(借读生还须持联单)。
8.录取办法:学校教导处具体负责报名审核和预录取学生公示工作,学校体育组负责报名学生测试工作。学校在完成预录取工作当天,通过本校校园网站公布预录取学生名单,并向区教育局教育业务科备案。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全程参与和监督招生工作,区教育局监督电话:86781910。
9.测试办法:根据宁波市北仑区游泳特长生选材标准(见附件),由学校体育组负责,区教育局、区体育局监督,对所有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现场测试。
10.特长生管理:学生录取后学校应与家长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特长生学籍原则上由录取学校建立,如学校学位余额不足,原则上区户籍特长生学籍仍由户籍所在地学校建立,区外户籍特长生学籍由区教育局教育业务科统一调配;电子学籍迁入顺序按照录取学生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特长生要按学校要求积极参加运动训练和比赛,专项成绩差(不适宜再继续进行训练)及放弃训练的学生,退回原服务区学校就读。
另附:宁波市北仑区游泳特长生选材标准。此标准根据宁波市游泳训练中心运动员选材标准,并结合北仑区实际制定,经市游泳训练中心通过,并备案。
选材标准分身体形态(10分)、身体素质(10分)、浮力评定(10分)、游泳成绩(70分)四块,共100分。
1.身体形态:测量学生的臂展和身高,臂展身高指数[臂展(厘米)-身高(厘米)]大者为好,指数小于-2厘米不予录取。
指数 |
≥5CM |
≥4CM |
≥3CM |
≥2CM |
≥1CM |
≥0CM |
≥-1CM |
≥-2CM |
得分 |
10 |
9 |
8 |
7 |
6 |
5 |
4 |
3 |
2.自身素质:测试立定跳远,得分低于5分,不予录取。
分值 |
10 |
9.5 |
9 |
8.5 |
8 |
7.5 |
7 |
6.5 |
6 |
5.5 |
5 |
男 |
1.56 |
1.54 |
1.49 |
1.45 |
1.39 |
1.30 |
1.25 |
1.23 |
1.17 |
1.11 |
1.06 |
女 |
1.47 |
1.43 |
1.38 |
1.35 |
1.28 |
1.20 |
1.16 |
1.08 |
1.03 |
1.00 |
0.98 |
3.浮力评定:
一级浮力:两臂侧平伸,两腿并拢伸直,侧卧或俯卧在水中,脚不下沉能静止于水平面漂在水面上(8—10分);二级浮力:两臂在头前伸直,两腿并拢伸直,身体以一直线能静止侧卧或俯卧在水面上,脚不下沉(5—7分);三级浮力:姿势与二级浮力相同,但脚和腿稍沉入水中,身体倾斜度不大并能静止浮在水面上(1—4分)。
4.游泳成绩:测试50米自由泳
根据测试成绩进行排名,第一名70分,第二名65分,第三名60分,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