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6月16日至30日申请学位
6月16日至30日(双休日除外),进城务工人员到各区指定的报名点申请学位;7月16日至18日,报名点公示入学资格审查结果;8月23日,各区公示接收学校、学位余额及报名地点;8月24日至25日中午12:00,进城务工人员到报名点填报志愿;8月26日,各区进行电脑派位,并公示电脑派位结果;8月27日,各区对未能通过电脑派位录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入学并公示统筹结果。
当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人数少于学校学位余额数时,学校应当全部予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学位余额时,由县(市)区教育局或其授权的学校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学校的录取对象,学校不得擅自接收未经过电脑派位录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以及符合入学条件因故未参加电脑派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生源不足的公办学校就读。对暂不符合我市公办学校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县(市)区教育局帮助与民办学校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