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201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定解读已于5月21日正式出台,2010年中考招生发生了很多变化,为此,乌鲁木齐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就此规定所涉及到的网民关注的14个问题给予了详细解读。
1、学校是否可以组织招生考试?
答:市教育局制定的乌鲁木齐地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是普通高中招生的唯一依据,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名义另行组织其他各类招生考试。任何学校均无权改变招生计划擅自招生,未经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和自治区教育厅审批同意,任何学校不得在乌鲁木齐市以外的地区跨区招生。
2、高中学校的计划内、计划外比例是怎么确定的?
普通高中规定招生班额为56人。按照自治区发改委及自治区教育厅内部明电《关于调整自治区非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自治区级示范性高中和原重点高中计划外招生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30%,非自治区级示范高中、普通高中计划外招生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15%。”
3、我的孩子初中上的是双语学校,高中时是否能转入汉语学校?
答: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大力推进双语教学的决定》(区党字[2]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民汉合校、加强双语教学的有关精神,对民汉合校普通高中在招生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鼓励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积极报考民汉合校,鼓励有条件的民语系毕业生到汉语系学校就读。
4、我的孩子想报考职业学校,是否也可兼报普通高中?
答: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可以兼报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中等职业学校,也可以单独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在家长、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各初级中学应从学生实际出发,鼓励学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5、我们想了解一下今年普通高中录取志愿如何填报?
答:普通高中报考实行考试后估分填报志愿。在2010年4月30日之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初三毕业生,并参加乌鲁木齐市初三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的考生,均可以自愿填报两个批次共八个志愿:
第一批次填报的十五所学校为自治区重点高中、自治区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或享受自治区重点高中招生政策的学校,可以填报四个志愿:计划内、计划外各填报两个志愿,分别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录取时以考生的第一志愿为主,一批次学校在考生第一志愿招生计划未录满时,依据考生第二志愿进行录取。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的计划内外可以填报相同或不同的学校,也可以空缺,第一批次志愿填报空缺的考生,直接进入第二批次普通高中志愿录取。
第二批次填报的学校为除一批次以外的乌鲁木齐地区其他普通高中学校,考生也可以填报四个志愿:计划内、计划外各填报两个志愿,分别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录取以考生的第一志愿为主,二批次学校在考生第一志愿招生计划未录满时,依据考生第二志愿进行录取。
非乌鲁木齐市常住户口,但在2007年4月30日之前取得疆内常住户口,并在乌市有连续三年完整初中学籍的考生,可以填报高级中学、实验中学、二十中、二十三中一批次学校计划内第一志愿及所有一批次学校计划外志愿和二批次计划内、外共七个录取志愿;在2007年4月30日之前未取得疆内常住户口的考生(包含疆外户口),只能填报普通高中含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的所有学校的计划外录取志愿。
6、我们的户口是2010年5月4日迁入乌市的,在迁入乌市之前,我们的户口在四川,想问一下,填报志愿时,该如何填报?
答:这种情况只能填报普通高中含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的所有学校的计划外录取志愿。
7、学校录取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答: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标准是由市教育局根据全市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及计划外录取比例确定的。
第一批次录取学校的录取标准,由市教育局根据第一批次录取学校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填报情况确定。双语班毕业生报考第一批次录取学校可以单独设立录取标准。
第二批次各普通高中的录取标准在第一批次录取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由市教育局根据第二批次录取学校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填报情况确定。
8、乌市普通高中录取顺序是怎样的?
答:根据下列顺序录取:首先是一批次录取学校计划内录取,然后是一批次录取学校计划外录取;再是二批次录取学校计划内录取;最后是二批次录取学校计划外录取。
另外,达到全市普通高中计划内录取标准,但普通高中计划内志愿落选的考生,市教育局根据考生毕业学校的位置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统一按计划内分配至未录满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
9、学校印发的录取通知书是否有效?我的孩子如果只接到了学校印发的通知书,是否能取得这所学校的学籍?
答:学校印发的通知书无效,只接到了学校通知书的学生不能注册学籍。我市各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由市教育局下发统一印制的录取通知书,并按照普通高中招生“三号统一”的要求,统一编排普通高中录取编号,同时录入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库。原则上开学后不再进行学籍注册。
10、什么样的考生才能具备推荐、报送资格?今年乌市中考有多少推荐生、保送生名额?
答:享受推荐生、保送生政策的考生,应具有本市三年或三年以上常住户口、在本学区就近入学、有连续三年学籍档案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应为A等。
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录取学校计划内招生计划的50%作为保送生、推荐生的分配名额。
11、我们想了解一下今年乌市中考,是否有照顾加分政策?
答:我市今年中考有部分考生可享受政策加分:
(1)民考汉考生中考原始总成绩上浮50分。
(2)回族考生,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烈士子女,因公牺牲、致残(一级至四级)的人民警察子女和人民解放军子女,在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国家级一、二等奖的考生,中考原始总成绩上浮10分。
(3)户口在乌鲁木齐市的现役军人子女,在普通高中计划外录取时,中考原始总成绩上浮10分。
12、特长生录取有何要求?
答:经录取学校认定、市教育局审核通过的体育特长生,普通高中录取时,中考成绩原则上不能低于2010年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的70%。各普通高中特长生的录取人数不能超过各学校录取学生总数的5%,
享受特长生录取政策的考生,其综合素质评定应为B等以上(含B等),其专业学科等级评定应为A级。
13、我们的孩子可享受政策照顾,但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属于政策照顾的考生必须认真填写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政策照顾考生资格申报表,由所在学校核查、公示后,经相关职能部门审验相关材料,盖章认可,报所属教育局认定,由市教育局审核确定后按有关标准执行。照顾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14、我的孩子是去年的毕业生,今年还想参加中考,在录取时有何要求?
答:历届考生中考原始总成绩下浮10分进行录取。
15、我们想了解各学科成绩向等级转化时,是如何划分的?
答:乌市中考的各学科成绩是以等级方式呈现。等级设置为A、B、C、D四个等级,各单科等级划分方法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根据考生各学科原始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A等占考生总人数的25%左右,B等占考生总人数的35%左右,C等占考生总人数的35%左右, D 等占考生总人数的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