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年的中招报名工作将于3月12日至16日进行,体育考试项目报考工作也同时进行。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关于中招报名对象与地点
(一)报名对象
持有本市公办中学学籍(含借读生)、民办中学学籍(不含借读生)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下统称为“在校生”)。持有本市常住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有本市常住户籍,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以下统称为“社会考生”)。
(二)报名地点
今年招生报名仍划分为三个片区,即思明和湖里片区,海沧和集美片区,同安和翔安片区。考生报名点所在片区即为该考生的招生片区,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考生原则上应在学籍所在校报名(户籍在我市,学籍所在校与户籍不属同一招生片区,以下两种情况须回户籍所在考区指定的社会考生报名点报名:①欲报考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厦门六中、外国语学校等四校普高普通生及师范类五年制高职的;②欲在户籍所在地招生片区升学的),在我市公办学校借读的外地户籍考生在借读校报名。
社会考生按户籍所在行政区到如下指定地点报名:思明区在区招生办(地址:厦禾路137号6楼,大同小学公交车站边,电话:2684504),湖里区在区招办(地址:湖里南山路47号、湖里中学南校区内,电话:6027773,2658865),集美区在杏南中学(地址:杏林杏南路32号,电话:6211499),海沧区在海沧区招生办(地址:海沧滨湖北路9号2318办公室,电话:6053660),同安区在厦门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地址:祥平街道银湖西路街,电话:7124233),翔安区在翔安区招办(地址:翔安区新店镇新店中学内,电话:7889768)。其他学校均不得接受社会考生报名。
提醒本市户籍但户籍所在片区与现就读校所在片区不一致的考生,应先明确想在哪一片区就读高中,自行决定在本校报名或回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
市招办提醒选择在我市报名参加中招中考的外地户籍考生须慎重考虑以下两个内容:①根据目前教育部关于高招报名的有关规定,高招报名时考生须回户籍所在地报名。②因课程改革的实施,各省的教材有较大差异,高考考题也与我省不同。
二、关于报名手续和办法
(一)报名考生须备齐的材料
1.在学校报名点报名的考生须备齐的材料:
(1)本人户籍页(或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备核;
(2)在初中就读4年以上的应届生应持有学籍所在校出具的《厦门市2010年中招报名应/往届毕业证明暨就学简历证明》;
(3)社会实践登记表;
(4)非本市户籍的考生应提供暂住证明(本人无暂住证的应提供父亲或母亲的暂住证以及可证明父子或母子关系的证件),港澳台及外籍考生应持相关证件或证明报名;
(5)在借读校报名的外地及非本片区户籍考生还应提供借读手续复印件并加盖报名点公章确认;
(6)跨片区报名的考生及家长须在《厦门市2010年中招跨片区报名告知表》上签名确认。
2.到社会报名点报名的考生须备齐的材料:
(1)本人户籍页(或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备核;
(2)应届生或往届生证明:应届生证明由学籍所在校出具,须注明学籍号和地理、生物学科结业会考成绩及生物实验考试成绩并加盖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的公章;往届生证明为初中毕业或结业证书证明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核);
(3)体检证明:由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至少须包括身高、裸眼视力左、裸眼视力右、辨色力等四个项目;
(4)综合素质描述性评语及六个维度评定的等级证明:评语及证明由考生现就读校或考生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须加盖公章;
(5)在初中就读4年以上的应届生应持有学籍所在校出具的《厦门市2010年中招报名应/往届毕业证明暨就学简历证明》;
(6)在厦就读(含借读)的应届考生还应提供社会实践登记表。
所有考生都应于报名时向报名点领取《厦门市2010年中招学生综合成长自我描述及记录目录》,用黑色水笔填写完成并于3月19日17:00前上交报名点,逾期未交的后果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