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2014年扬州市直和广陵区开发区高中招生志愿表
准考证号 学校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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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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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19 年 月 |
监 护 人 |
工 作 单 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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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报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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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星高中统招、择校志愿 |
第一志愿 |
第二志愿 |
第三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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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志愿 |
第五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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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3+4”志愿和服从东部分校公办学位选报,二者不可兼报 |
中职与普通本科“3+4”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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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从东部分校
公办学位 |
第一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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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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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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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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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注:1. 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用正楷字认真填写,不得污损、潦草。
2. 师范志愿与“普高志愿”、“职教‘3+4’志愿”不可兼报,“师范报否”栏请填写“是”或“否”,填写“是”则“普高志愿”、“职教‘3+4’志愿”无效。
3.“四星高中统招、择校志愿”栏,考生可在扬州中学统招、扬州中学择校、扬大附中统招、扬大附中择校、新华中学统招、新华中学择校等6个志愿中选择填报最多不超过5个志愿。考生填写的志愿顺序即为录取时的投档顺序。
4.“中职与普通本科‘3+4’志愿和服从东部分校公办学位选报”栏,选择其中之一,不可兼报,若兼报,此栏目填报无效,如服从东部分校公办学位,则在相应栏目填“服从”。
5. “中职与普通本科‘3+4’志愿”,考生在扬州高职校电子与信息技术、扬州高职校计算机应用、扬州商务高职校旅游服务与管理、扬州商务高职校电子商务、扬州商务高职校商务英语等5个志愿中选择填报不超过4个志愿。考生填写的志愿顺序即为录取时的投档顺序。
6. 填写志愿时,名称统一使用简称:扬中统、扬中择、附中统、附中择、新华统、新华择、高职电信、高职应用、商校旅酒、商校电市、商校商英。如服从东部分校公办学位,则在相应栏目填“服从”。
7. “家长签字”栏,请家长及监护人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