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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淮南中考高中特长生招生政策

来源:淮南市教育局 2013-4-25 10:10:45

特长生招生。

2013淮南中考高中特长生招生政策

今年,对省级示范高中是否招收特长生不作硬性规定,各校可以根据本校实际自主决定。学校根据本意见制定本校特长生招生办法,报经市招办批准后,通过校园网向社会公布。特长生招生仅限艺体类和科技类,且数量不得突破本校招生计划数的5%。各校要严格审查特长生资格,确保特长生质量,不得进行文化课考试。具备特长生报考条件的学生自主选择学校,并持获奖证书原件到招生学校报名。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必须与特长生报考志愿一致。各校组织特长生专业考核的时间必须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同时进行,预录取名单在校园网和校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预录取名单上报市招办。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且中考成绩达到省级示范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由市招办提前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在“淮南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若未完成特长生招生任务,剩余计划则调整为该校招生计划数。
鼓励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走特色办学和内涵发展之路;举办特色班、国际班,必须经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未经审批的,不得擅自招生和进行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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