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时间
1.全省统一考试科目为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化学。具体分值: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共15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共150分。
2.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县教育局负责组织考试。凡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应届毕业生,回报考地参加体育和理化实验操作考试。体育总分值为40分;理化实验操作考试由考生抽签考一科,总分值为15分。
3.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实行闭卷考试,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新华字典》。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材料。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4.听力残障学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均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凭医院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并报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听力免试后英语成绩折算方法为:考生英语考试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英语总分值与笔试项目分值的比值,2014年免试听力考生的英语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1.25。
5.考试时间:
6月14日上午8:30-11:00语文;下午3:00-5:00物理和化学
6月15日上午8:30-10:30数学;下午3:00-5:00思想品德和历史
6月16日上午8:30-10:30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