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教发〔2015〕7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杨家杖子开发区教育办,东戴河新区教卫局、局直中小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推进我市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按照《关于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葫教通字〔2014〕50号),我市开展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
2015年5月6日到5月12日,市教育局组成评估验收专家组对全市参与创建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的18所中小学进行了实地评估验收。根据专家组评估验收结果,认定兴城市南一小学等15所学校为“葫芦岛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学校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全市各普通中小学,进一步提高认识,以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活动为抓手,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深入发展,落实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各项要求,明确学校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方面的义务和责任,规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市中小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健康水平。
附件:2015年葫芦岛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名单
葫芦岛市教育局
2015年5月14日
附件:
2015年葫芦岛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名单
1、兴城市南一小学
2、葫芦岛市实验小学
3、绥中县第一初级中学
4、葫芦岛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
5、绥中县逸夫学校
6、葫芦岛市化工一小
7、龙港区实验三小
8、龙港区风华中学
9、建昌县联合中学
10、葫芦岛市一高中
11、建昌县高级中学
12、南票区九龙小学
13、建昌县新区小学
14、兴城市高级中学
15、葫芦岛市化工中学
注:学校名单按评估得分由高到低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