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丽水市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面试科目评分标准
声乐(50分)
A等:45—50分。嗓音条件良好;歌唱姿势正确,体态自然大方;音域宽广,音准、节奏正确,音乐乐感好;歌曲演唱完整,演唱感染力强;曲目有一定难度。
B等:35—44分。自然嗓音良好;歌唱姿势正确,体态自然大方;音准、节奏正确;歌曲演唱完整,有一定的表现力。
C等:20—34分。歌唱姿势正确;音准、节奏尚可;能够较完整地演唱整首歌曲。
D等:20分以下。节奏差,音准差,嗓音条件差。
舞蹈(50分)
A等:45—50分。能够准确把握舞蹈风格与特点;动作协调、灵活、优美,节奏清晰;表现力强,富有感染力。
B等:35—44分。基本掌握舞蹈风格与特点;动作协调、灵活,节奏掌握良好;有一定表现力。
C等:20—34分。体态放松不僵硬,动作基本协调。
D等:20分以下。体态僵硬,动作协调性差,节奏不清晰。
器乐(50分)
A等:45—50分。演奏方法正确;音准、节奏好;有良好的乐感;具备较高的演奏技巧,表现力强;演奏气质良好;演奏作品有一定难度。
B等:35—44分。演奏方法基本正确;节奏准确;乐曲表现完整;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和演奏技巧。
C等:20—34分。演奏方法基本正确;节奏稍差;能较完整演奏一首乐曲;表现力一般。
D等:20分以下。演奏方法不正确;音准、节奏差;不成曲调。
语言表达(50分)
仪容仪表(10分)
A等:9—10分。符合《学前教育考生考前基本要求》,五官端正,行为举止大方,有礼貌,着装得体。
B等:4—8分。符合《学前教育考生考前基本要求》,五官较端正,行为举止恰当,懂礼貌,穿戴整洁。
C等:4分以下。基本符合《学前教育考生考前基本要求》,身材明显矮小,衣着、行为举止欠得体,有染发、戴耳环等不合适修饰。
讲幼儿故事(20分)
A等:16—20分。发音标准,语言流畅;讲述思路清晰,情节完整;肢体语言配合恰当,仪态自然大方,表现力强;感情充沛,富有感染力。
B等:11—15分。发音偶有失误,语言比较流畅;讲述思路清晰,情节完整;有一定的肢体语言配合,表现力较强;感情比较充沛,富有较强的感染力。
C等:6-10分。发音失误较多,语言基本流畅;讲述思路清晰,情节较完整;富有一定的感染力和表现力。
D等:5分以下。发音不标准,语句欠连贯,情节不完整,缺乏感染力和表现力。
回答问题(20分)
A等:16—20分。表达清楚、简洁,遣词造句恰当,有逻辑性,富有感染力。
B等:11—15分。表达比较清楚、简洁,遣词造句尚可,较有逻辑性,有一定感染力。
C等:6—10分。表达比较清楚,但不够简洁,遣词造句较差,逻辑性不强,缺乏感染力。
D等:5分以下。表达不清、累赘,缺乏逻辑性。
素描(50分)
|
评分细则 |
评分等级及分值 |
|
1.构图适中饱满(10分)
2.透视、比例、结构准确(10分)
3.整体主次处理得当(8分)
4.物体立体感、空间感强烈(20分)
5.整洁度(2分) |
A |
B |
C |
D |
|
50~40分:
构图适中饱满,形体结构比例、透视准确,主次明确,表现手法熟练。 |
39~30分:
构图较好,形体准确度较高,主次较明确。 |
29~15分:
构图一般,形准欠佳,物体塑造的立体感、空间感及主次不太明确。 |
14~0分:
无构图安排,形准差,不具可识性,画面效果差、脏,线条零乱,整体感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