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报名所需资料
一、 直接去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的
1. 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仅限住宅房和商住用房,以下同)一致的,持户口本、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
2. 儿童、少年的户籍在教育服务区内,父母无房且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在一起,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房在教育服务区内的,持户口本、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证,父母城区内无房证明(房管局出具)等相关材料,到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
3. 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后初次申报的户籍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房在教育服务区内的,持户口本、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到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
4. 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教育服务区内有房产,而无户籍的,或者拆迁户安置地在教育服务区内的,持户口本、房产证(或拆迁安置协议)等相关材料,到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
5. 教育服务区内集体户口家庭的适龄子女,父母无房的,持户口本、父母城区内无房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
二、 符合统一安排入学条件,到教育局报名的
1.有户籍,而在城区或乡镇(街道)内无房,租房、借房住的,凭户口本,租(借)房合同、父母城区内无房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教育局登记填表。
2.拆迁后未购置房屋而暂居他处的,凭拆迁协议,户口本到教育局登记填表。
3.在姚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凭护照等相关证件和侨办、台办证明,来(回)姚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凭有关协议和人才办证明,烈军属子女、安置军人子女凭烈士证、军属证等相关证件和人武部证明,到教育局登记填表。
4.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或在国外留学,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寄养在在姚亲属家庭的,凭父母工作单位证明和申请书等相关证明,亲属户口本和房产证,教育局登记填表。
5.在姚工作的外籍人士子女,应持护照等相关资料和家长提交的申请表,到教育局登记填表。
6.有余姚市户籍,但父母双方均为丧失监护能力的残疾人,跟委托监护人生活在一起,提供户口本、父母残疾证、委托监护人证明材料、委托监护人户口本、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教育局登记填表。
7.父母双方离婚,房产判给一方,小孩随另一方而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在一起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户口本、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抚养方城区内无房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教育局登记填表。
8.符合条件的山区适龄儿童、少年,凭户口本,父母双方的劳动合同或者营业证照,暂住证(居住证明)、企业用房证明等材料,到教育局登记填表。
9.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其父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父母双方在城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或经商、办企业一年以上,凭《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出具)、父母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户口本、居住地证明(或暂住证、企业用房证明、居住地社区证明,到教育局登记填表。
三、初中入学,另需随带《初中入学验证通知书》或者教育局所发《统配生通知书》。(除不在城区上小学,而父母在城区有房产的的小学毕业生)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教育局基教科负责解释。
具体咨询电话:小学入学:62825603、62824256
初中入学:62778826、6282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