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2013年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工作政策出台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普通高中特色项目招生制度和办法,推进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建设,满足初中毕业学生多样化升学需求,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近日,我市2013年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工作政策出台。
政策规定,各普通高中以不超过每班1人的名额作为本校招收各类特长生的指标。报名学生需符合慈溪市普通高中报名条件,在初中阶段学业水平良好,综合素质评价3P1A以上,其中审美与艺术或运动与健康类须为A等,且具有与所报特长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发展潜质。
对于报考体育特长生的考生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初中阶段参加宁波市及以上体育竞赛,获个人项目前6名或团体项目前6名的主力队员。2.初中阶段参加市教育局举办或经市教育局认可的市级各类体育比赛获个人项目前3名。3.初中阶段参加市教育局或经市教育局认可的篮球、足球等项目比赛获团体前2名的主力队员。
报考艺术(音乐、美术)特长生的考生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初中阶段参加市教育局及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经市教育局认可的市级及以上各种艺术类比赛,获得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者。2.初中阶段参加市教育局及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经市教育局认可的市级及以上各种艺术类比赛,获团体项目一、二等奖的主要演员。3.初中阶段参加浙江省艺术特长测试,获A级证书的。
特长生录取时统招生、分配生依考生中考总分(含附加分)和相关普高统招生(含分配生)录取分数线下浮40分作为最低控制线,若达到该初中分配生正式录取分数线的,录取时可不占所在初中的分配生指标。(普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