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宁波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13〕82号)文件精神,按照科学、公平、规范、高效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高中学校招生制度改革,逐步完善分类考试、双向选择、多元录取的招生考试制度,结合本区实际,现就做好2013年我区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1.学业考试对象
授完九年义务教育的本区户籍应届初中毕(结)业生,在本区初中学校授完九年义务教育的非本区户籍应届初中毕(结)业生,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未被高中段学校录取过的本区户籍往届初中毕(结)业生。
2.学业考试时间
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时间为6月14日、15日两天。
3.学业考试科目、形式、分值及答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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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
考试形式 |
答卷时间 |
满分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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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
闭卷 |
120分钟 |
1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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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
闭卷 |
120分钟 |
1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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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
闭卷 |
100分钟 |
110分(含听力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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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 |
闭卷 |
120分钟 |
1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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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政治 |
开卷 |
90分钟 |
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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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
文件另行制发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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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分值合计 |
610分 |
4.学业考试内容
改革评价内容,增加能力评价试题权重。努力探索科学的评价工作,严格依据新制订的各学科《课程标准》,认真落实《关于调整初中部分学科教学内容及要求的意见》(浙教办教研〔2010〕160号)要求,减少考试内容,改正命题模式。严格控制试卷难度,各学科难度系数不小于0.70。发挥考试的导向功能,避免命制死记硬背的试题,强化对考生知识面、综合分析、创新素养等方面的考查。提高命题的效度、信度,提高命题质量。
5.学业考试的组织实施
考试、阅卷和成绩评定由市教育局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区教育局负责配合实施。今年继续实施中考网上阅卷方法,以确保公平,提高效率。学业考试成绩不合格学生只准予其结业,结业生的补考,由区教育局教研室命题,初中学校组织考试和阅卷。学业考试成绩呈现方式采用分数制。
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为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和水平,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具体详见《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仑教〔2012〕35号)。
三、高中招生录取
1.高中段学校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既要依据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又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总体发展,又要关注学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
2.2013年北仑区高中段招生计划坚持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计划比例1:1左右,并确保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学校的比例在99%以上。
(1)普通高中计划招生44班,约1830人。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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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班数 |
班额 |
总招生计划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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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中学 |
10 |
30~40 |
约400 |
其中,保送生约27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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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中学国际班 |
2 |
25 |
约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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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桥中学 |
10 |
45 |
约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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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港中学 |
12 |
45 |
约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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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河中学 |
6 |
45 |
约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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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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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1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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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教育集团普高班 |
2 |
35 |
约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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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教育集团国际班 |
2 |
25 |
约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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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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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1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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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北仑中学新疆班直升4班,约160人。
(2)中职学校计划招生约1840人。其中,北仑职高计划招生32班,约1440人;区外职高约100人;中专约150人;技校约150人。
3.高中段学校招生实行三个批次录取。其中,第一批次为北仑中学4班、柴桥中学5班、明港中学2班、泰河中学2班;第二批次为柴桥中学5班、明港中学10班、泰河中学4班;第三批次为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区内职高、区外职高、普通中专、技校等)。北仑中学保送生招生提前进行,具体按《关于公布2013年北仑中学保送生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仑教〔2013〕26号)实施。
4.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新生时须把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作为前置条件。省一级重点中学录取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必须达到2A2P及以上,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应达到1A3P及以上,职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应达到4P及以上。在高中招生录取过程中,在分数相同情况下,将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作为参考依据,后置使用。
5.继续实行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保送生制度,具体办法参见《关于公布2013年北仑中学保送生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仑教〔2013〕26号)。
6.积极推进普通高中对外合作交流。同意北仑中学开展国际合作办学,引进国际课程,开设国际班,招生计划2班,共约50人。
7.推进优质特色高中建设,积极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实验项目建设,探索普通高中顺应学生个性发展的办学机制、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模式、管理制度与综合评价办法,逐步形成学校特色。同意明港中学开设美术特色班。
8.继续实行普通高中特长生降分录取政策。对于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体育、艺术、科技(包括信息技术)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并取得突出成绩的考生,实行适当降低分数录取政策。特长生招生采取学生与高中学校双向选择的办法,结合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特长生录取的降分幅度由区教育局根据今年学业考试的试卷难易度及考生整体考试成绩水平确定,体育类特长生降分一般在40~50分左右,其他类特长生降分一般在15~20分左右。其中,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水平的体育特长生经区教育局中招办批准可以由高中学校直接录取,不考虑学业考试成绩。
9.继续实行考生优惠加分政策。具体办法另行制发。
10.在区外借读需回本区参加高中招生学业考试的北仑籍初中毕业生,直接向区教育局教育业务科报名(报名办法另行通知),其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原则上分别视为4P等第,若学业考试成绩达到普通高中的录取标准,须提供综合素质测评项目中1~2项达到A等要求的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原始证件。
四、加强领导和制度建设,保障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1.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是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必须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区教育局成立北仑区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分管副局长任组长,教育业务科、教研室、职成教科、招生办、纪检室等科室负责人任组员。
2.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加快教育改革,提供更加多样、更高质量的高中教育,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强化有关制度,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建立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和监控评估制度,杜绝违规现象。
3.严格按照浙江省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系统,严格高中新生的学籍管理。公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本辖区范围内招生,如需跨县区域招生的学校须按《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浙教基〔2007〕150号)规定执行。
4.各初中学校要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考试、招生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经济负担,不得改变课程设置要求,不得乱编滥印和违规订购复习资料。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应通过制度创新来体现公正、公平、公开,杜绝违规现象。
5.各学校要继续加强宣传工作,赢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改革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充分发挥各种媒体宣传的舆论导向作用,使广大考生、家长及时了解有关的政策、要求,明确改革在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的意义,及时解答和回应有关的政策、要求,为初中毕业生和高中段改革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13年3月28日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综合科 2013年3 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