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教〔2013〕34号
余姚市教育局关于
印发《2013年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初中、高风中学、实验学校、姚北实验学校: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素质和运动能力,培养学生终身体育锻炼的观念、习惯,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余姚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等印发给你们,请执行。
附件:1.2013年余姚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2.2013年余姚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学校日常成绩评分标准及考核办法
3.2013年余姚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集中考试项目考试办法
4.余姚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考与缓考申请表
5.余姚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集中考试规则
6.余姚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集中考试工作人员守则
二○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抄送:市教育局教研室
余姚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4月15日印发
附件1
2013年余姚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一、考试目的
通过实施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计入升学考试成绩,激励学生主动自觉地参加经常性的体育锻炼,形成健康运动的观念和习惯,掌握运动技能,增强身体素质,提高健康水平;进一步促进学校体育课程内容及方法的改革,切实增强学校体育教学的实效性。
二、参加对象
所有参加学业考试的初中毕业学生(含在外地就读,户籍在本市并参加本市学业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允许2012年毕结业的往届生参加本次体育中考(不参加者除游泳成绩不能延用外,其余的以2012年的体育考试成绩为准)。
三、考试项目、分值、评分要求及标准
(一)考试项目及分值
体育考试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注重学生整体素质要求与个体发展差异相结合,增强学生的选择权与发展权。依据浙江省初中阶段《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考试项目分为学校日常体育项目、体能(耐力)项目和速度(跳跃、力量、技能)项目,共30分。
1.学校日常体育项目:以初中阶段《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评定内容、《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年度测试项目为主要内容,结合学生平时参与课内外体育活动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总分10 分。
2.体能(耐力)项目:中长跑(男1000米、女800米)、游泳(100米)(可任选一项,也可两项兼选,以其中一项高分计入总分),总分10分。
3.速度(跳跃、力量、技能)项目:篮球运动投篮、50米跑和一分钟跳绳三项,任选一项,总分10分。
(二)评分要求和标准
学校日常体育项目考核工作按附件(2)执行;其他项目考试场地器材、考试要求及评分标准按附件(3)执行。
四、考试时间
1.学校日常体育项目考核工作于4月30日前结束。
2.体能(耐力)、速度(跳跃、力量、技能)项目考试时间为4月24日—26日。
五、有关规定
(一)学校体育课(活动)考核项目由学校自行组织,考核结果按规定公示。
(二)免考及缓考(申请表见附件4)
1.学生因疾病或肢残免修体育课的,经审批免于参加体育考试,以18分计入体育总分;集中考试前因病或受伤不能参加的,则该项成绩以6分计入体育总分;心、肺、肝、肾等有严重疾病,不适合参加中长跑、游泳等体能项目及50米跑、跳绳等激烈运动的学生,不得参加上述项目的考试,该项成绩以6分计入体育总分。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须持市级以上医院证明(附诊断病历),肢残学生持残疾人证书,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审核,报中招办审批。
2.考试期间女生遇到例假、参考学生在集中考试前发病或受伤的,允许申请缓考,经核准后在适当时间统一组织补考。
3.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集中考试,如自行放弃考试项目,则该项目作零分处理,已测项目按最后得分计入总分。无故不参加体育考试者,不予录取到高一级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