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测评实施办法
1、 测评内容与方式
测评内容包括学习品质和认知表现两方面。
(1)学习品质
学习品质的测试主要是根据学生参与课内外音乐活动的兴趣、态度、表现及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测评结果分P、E两等。
学习品质测评的确定方法:学习品质测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即确定为P等,否则为E等。a.学生每学期必须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时量(病、事假除外);b.学生能积极参加班级及学校组织的音乐实践活动;c.学生能掌握一项及以上音乐技能。
(2)认知表现
认知表现主要包括演唱、演奏、综合艺术表演、欣赏与基本常识等四块。认知表现的测评分必测和选测两方面:欣赏与基本常识为必测内容,采用听音笔试形式,由市教育局教研室命题,学校组织测试和阅卷,并根据成绩给学生评定为P等或E等;演唱、演奏和综合艺术表演为选测内容,由学生任选其一进行测评,测评的方式为:a.演唱:学生自选初中教材中歌曲,单独或小组(不超过5人)进行背唱,教师根据其演唱水平评定为P等或E等;b.演奏:学生自选初中教材中的歌曲,单独或小组(不超过5人)进行单纯乐曲演奏或为歌曲进行伴奏,教师根据其演奏水平评定为P等或E等;c.综合艺术表演:学生自定表演内容,单独或小组(不超过5人)进行表演,教师根据其表演水平评定为P等或E等。
认知表现的必测、选测两方面测评结果均为P等,则认知表现可评定为P等;测评结果含有E等,则评定为E等。认知表现被评定为E等的学生允许其补测一次,但其音乐测评结果最后不能评定为A等。
2、 测评结果的评定
(1)学习品质和认知表现两方面测评结果均为P等,则音乐测评结果为P等;若两方面测评结果含有E等,则音乐测评结果为E等。
(2)学生在达到P等的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音
乐测评结果为A等。
a.初中阶段通过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特长水平(音乐方面)测试,并获得A级或B级证书;
b.初中阶段参加市教育局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项艺术活动,并获得等级奖的(团体项目中的人员界定:合唱指领唱和指挥者;群舞指领舞者;器乐合奏指全体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