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青岛黄岛区中考志愿填报与录取政策 |
来源:青岛市黄岛区教育体育局 2013-5-13 8:41:02 |
志愿填报与录取 公办普通高中 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分普通类考生和音美专业类考生两类,两类考生的志愿不得兼报。录取时严格按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中考成绩分批次择优录取;被上一个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志愿的录取。 1.普通类考生分二批次录取。 ⑴第一批次:指标生志愿填报与录取 ①指标分配办法:取全区五所公办高中普通班不低于60%的招生计划作为指标生名额,按照初中学校九年级在籍学生数,将指标生名额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各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计划及各初中学校分配名额见附件2)。 ②志愿填报:指标生设一个志愿,只能填报一所学校,所有考生均可自由填报。 ③录取原则:指标生录取按照不超出各高中指标生计划且不超出各初中学校分配名额的原则进行。 ④录取办法:先确定全区指标生录取工作线,在录取工作线以上,按考生志愿和成绩依次录取。 线上录取未满招生计划的,对仍有分配指标的初中学校,在工作线下30分以内择优录取;仍未满额的,不再降分录取,剩余名额纳入该高中学校第二批次录取计划。未被录取的考生参加第二批次的录取。 ⑵第二批次:普通班志愿填报与录取 ①志愿填报:设二个报考志愿,同时还须注明“是否服从调剂”,不填写的视为不服从调剂。 ②录取办法:根据指标生录取后的招生计划和未被录取考生的成绩,划定全区第二批次录取工作线。在录取工作线以上,按考生第二批次第一志愿,以报考学校为单位分别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至计划满额为止。线上录取不满计划的学校,差额部分线下降10分之内继续择优录取,若仍不满学校计划,不再降分录取。 将未被录取的线上考生,按第二批次第二志愿,以录取不满学校为单位,分别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至满额;若仍不满计划的,再进行调剂录取。 把在全区录取工作线以上未被录取的、填写“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成绩相同时按准考证号后四位由小到大排序),然后由高分到低分,按一中、二中、实验中学、五中、八中;八中、五中、实验中学、二中、一中的顺序,依次向缺额学校循环分配,直到缺额学校计划满额为止。仍不满额的,线下不再降分录取。凡同意调剂且被调剂录取的考生,须到录取学校报到上学;不报到者,将取消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择校生报名。 ⑶“中美班”志愿填报和录取 ①志愿填报:“中美班”作为单独的志愿填报,报考“中美班”的考生可以兼报第二批次的志愿,但不得兼报第一批次指标生志愿。 ②录取办法:在第二批次录取工作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提前单独录取,其中要求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得分率在75%(含75%)以上;线上录取不满时线下降10分之内继续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若仍不满计划,不再降分录取;剩余计划纳入胶南一中第二批次普通班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参加第二批次其它志愿的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第二批次其它志愿的录取。 2.音乐、美术专业类考生志愿的填报与录取 音乐、美术专业各均设一个报考志愿,考生只能填报发放专业合格证的学校,音乐、美术类考生与指标生同批次录取。 在确定全区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优先录取在初中阶段参加区(市)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比赛个人一等奖的考生和2013年五中音乐专业测试前4名、美术专业测试前8名的考生,八中美术专业测试前2名的考生。再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至满额(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录取仍未满额,将剩余计划转为普通类第二批次计划。 已被录取的音乐、美术专业班学生入学后,由高中学校按专业发展方向进行培养,不得转入普通班。 3.择校生 根据上级规定,各公办学校继续按“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面向全区招收择校生,录取分数控制在录取分数线下30分以内,招收比例最高不得超过该校招收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择校生报名(具体招收办法另行通知)。 民办普通高中 青岛明天中学普通班和美术班分别设一个报考志愿。填报志愿时,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不得兼报。 普通班录取时,从报考本校普通班的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满额为止。美术班录取时,从取得该校专业合格证且报考该校美术班的考生中,在文化课最低控制线以上,优先录取在初中阶段参加区(市)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大型美术比赛中获得个人一等奖的考生;然后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至满额为止(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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