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范围
梧州高中 2010年继续面向梧州市(含三县一市)及广西区内各市县招收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我校拟于2010年在梧州市及邻近地区等招收高中新生共15个教学班,825人,具体情况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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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 |
人数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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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 |
择校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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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区 |
540 |
402 |
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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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 |
285 |
220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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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825 |
580 |
245 |
三、录取原则
根据梧州市教育局2010中招方案的规定,全体初中毕业生均应参加由梧州市教育局组织的初中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的"两考合一"的考试。梧州市区招生录取原则按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梧州市邻近各市县招生录取原则如下:
1.计划生录取原则。各市县考生其综合成绩为A+者,按我校计划生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2.择校生录取原则。根据自治区关于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的有关政策,我校对于未达到我校计划生录取成绩要求的择校生将实行"三限政策":限成绩,限人数,限收费。各市县考生其综合成绩达A以上者,按我校择校生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其他以分数计算的地区参照当地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标准录取。
四、收费标准
我校收费标准为计划生学费每生每学期590元(全区示范性高中的统一收费标准)。择校生择校费每生每学年6000元,分学年收取(三年共18000元(广西示范性高中的统一收费标准)),不再另收赞助费及学费;其余收费项目和标准与计划生相同。(实际上我校择校生每学期比计划生多交2400元)
另外,我校对贫困学生制定有学费减免制度和贫困学生奖学金制度,择校生在期考中成绩进入年级前100名者,均能获得学校颁发的特别进步奖学金。
五、录取时间
梧州市区外各市县考生招生时间为7月5日至15日,招生地点在梧州高中办公楼。
市区考生招生时间按梧州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
六、办理办法
梧州市区外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中考成绩条,经核实后,填写报名表,即时发放录取通知书并缴费注册。
梧州市区考生按梧州市教育局制定的录取办法进行。
七、联系办法
可以来人来函来电联系,欢迎来学校实地参观。
校址:广西梧州市文澜路 11号
电话:0774-3865680 、3865703、3865756、3860596
传真:0774-3823297
邮编:543002
网址:http://www.wzgz.com
育社会建设之有用人才,办人民满意的优质高中。
梧州高中热忱欢迎各地考生报读我校!
广西梧州高级中学
2010年6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