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
(一)推荐要求
1.参加自主招生和定向生的学生必须先参加全市中考网上报名,之后通过学校推荐或本人自荐的方式进行,各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2.推荐要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意愿,被推荐的学生须填写《榆林市2014年高中自主(定向)招生推荐(自荐)表》(附件2),招生学校负责推荐(自荐)对象的资格审查。
3.被推荐或自荐的学生须符合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条件,且综合素质须达到标准化高中录取资格,文化课成绩优秀。
4.被推荐或自荐的学生只能参加一所学校的自主招生测试,否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测试
1.测试时间。全市自主招生测试统一在3月29日(星期六)进行,测试工作在当天完成。
2.测试方式。测试的准考证号统一采用中考网报号,测试科目不得超过三科,测试的命题、考试、阅卷由各招生学校负责。测试考点一律设在校本部,不得在校本部之外设置考点。
3.测试要求。测试前,招生学校要制定测试工作安全预案,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测试工作有序进行。
(三)录取
1.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县区教育局、招生学校共同参与。
2.录取时,各招生学校要持《自主招生推荐(自荐)表》、测试成绩光盘(dbf数据库格式)和《榆林市2014年高中自主(定向)招生录取推荐花名册》(见附件3)参与录取。录取结束后,要及时向被录取的学生告知录取结果,并向其发放市上统一印制的《榆林市2014年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开学后,要将《自主招生推荐(自荐)表》装入该生高中学籍档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