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招生的学校定向生比例不少于10%
据了解,根据省上有关要求,2015年起,榆林市公办普通高中不再招收择校生,陕西省示范高中和省、市标准化高中不再招收自主保送生。2014年被列为定向招生的学校继续实行定向招生,县内省示范高中和省标准化高中达到2所的县区,再新增1所学校参与定向招生,每所学校定向招生比例不少于10%。定向计划由县区教育局研究分配到薄弱初中。
据悉,定向生录取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榆林市初中学籍两年以上应届毕业生(连续在毕业学校初二、初三就读的学生);在相关学校统招分数线下,按定向计划和志愿、分数依次录取。下延的分数不得低于全市最低录取控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