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株洲市教育局公布了2013年株洲市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今年株洲将继续实施多元招生方式。除常规的按等第排序录取、同等分数甄别的方式,还有指标生,对口直升生,特招生、特长生,自主招生四种录取方式。
相较往年的招生政策,今年的高中招生政策只作适当微调,“公费指标生”必须填报志愿,且须把招生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填报。对口直升生中也增加了一项,即实施初高中衔接教育改革试点学校,实行对口直升生招生计划。株洲市教育局对株洲市四中与景弘中学,进行初高中衔接教育实施项目,给予招收30个对口直升指标。本报记者邹晨璐通讯员王亚株洲报道
考生可同时填报三类学校志愿
在6月16日参加考试之前,城区所有要升学的初三考生均须在网上填报志愿,才能参加城区高中招生录取。
城区学生可填报的学校分民办普通高中、公办普通高中、职业学校三类,考生可以同时填报三类学校志愿,分批次录取(指标生在7月1~5日由各高中学校录取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公示)。前一批次已录取的学生,将不能参加下一批次学校录取。普通高中录取后可改读职业学校,但被职业学校录取注册后不得改读普通高中。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可以填报2个省示范性普通高中,1个市示范性高中,1个民办普通高中和2个职业学校。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生效的前提是:该生未达到第一志愿所选学校的收费线,或者已达收费线但放弃收费生录取资格。
五乡镇学生可选市区或株洲县报考
株洲市教育局基教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因行政区域调整原因,今年允许株洲县五中、株洲县一中、株洲县三中从株洲县划出的雷打石镇、三门镇、白关镇、大京乡、姚家坝乡的初中学校(包括株洲市实验学校)招生。这五个乡镇的初中(包括株洲市实验学校)毕业生今年在选择填报公办普通高中时,可以选择填报株洲县的公办普通高中,或者填报城区的公办普通高中。
指标生
指标生必须把招生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填报
今年城区普通高中继续实施公费指标生分配招生。株洲市教育局将城区各普通高中公费招生计划的30%指标直接分配到城区各初中学校。
与去年不同的是,为避免填报公费指标生志愿的考生因成绩达不到志愿学校要求落选,所有填报公费指标生志愿的考生必须在网上填报志愿,且把招生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填报。指标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其他高中学校录取,指标生若不符合要求,则按志愿与其他学生一起参加常规志愿录取。
对口直升生
景弘中学有30个对口直升四中指标
对薄弱初中学校实施托管扶持办学的高中学校实行对口直升生招生。株洲市教育局对城区株洲市二中托管云田中学、南方中学托管淞南中学在其公费招生计划中划出一定的指标,作为该校招收托管学校初中毕业生的对口直升指标,对口直升生的指标为该初中学校毕业人数的5%。
今年关于对口直升生中增加了一项,即实施初高中衔接教育改革试点学校,实行对口直升生招生计划。株洲市教育局对株洲市四中与景弘中学进行初高中衔接教育实施项目给予招收30个对口直升指标。
自主招生
二中等创新型人才试点校可自招30人
今年,株洲市级创新型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学校在本校计划内公费生中仍然享有一定自主招生权,2013年自主招生的学校为:市级创新型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学校株洲市二中、南方中学、株洲市八中、醴陵一中、攸县一中。
城区的市二中、南方中学、市八中分别自主招收创新型人才培养对象30名(提供创新素养方面成绩)。省级特色实验学校株洲市十八中,可自主招收美术人才培养对象30名(提供美术素养方面成绩)。城区自主招生的学校须提交学校自主招生方案和培养方案,并经市教育局审定后,方可实施自主招生。
志愿填报方式
城区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为,登录株洲教育网点击“株洲市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考生及其家长在网上仔细阅读相关要求后可以自愿填报。
志愿填报时间
6月1日早上8:00起至6月10日下午6:00止。考生凭本人的登录密码登录相应填报的页面,在规定的填报时间内可以随时修改自己的志愿。志愿填报时间结束,所填志愿锁定后凭密码仍可以查看自己的志愿但不能更改。考生要牢记自己的密码并注意保密。
录取时间
提前批:7月7日,民办普通高中录取。第一批:7月8日-10日,省示范高中市二中、南方中学同时录取。第二批:7月12日-14日,省示范高中一中、四中、八中、九方中学、十三中、十八中同时录取。第三批:7月16日-18日,市示范高中三中录取(十八中还可在本批次补录)。
补录:7月20日-22日,民办学校补录。
外地初中毕业回株,读高中有两种方法
本报株洲讯(记者邹晨璐)株洲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人介绍,在外地市就读初中的且2013年想回株洲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因未参加2012年株洲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生物、地理两科测试,文综、理综计分与等第划分办法将以历史、政治两科考试总分乘以3/2作为文综总分,以物理、化学两科考试总分乘以3/2作为理综总分,参与在籍考生统一划分等第,录取时一视同仁。
在株洲市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外地市学生,要求就读株洲市普通高中,须持考试所在地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开出的成绩证明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到所选择的高中学校申请,高中学校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审批。审批时参考学生考试所在地市处于领先地位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线,其录取指标占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