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2013年中考有关政策简介
今年株洲中考有关政策与去年相比,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形式、试卷结构、评卷方式、志愿填报、优惠政策、录取方式等常规工作不变。有变化的是:一是体育考试更加重视基本技能及学生兴趣,原有一分钟跳绳、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项目保留,将握力项目改为学生选择项目,学生在篮球、排球、足球、毽球项目中任选一项;二是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体育考试成绩在“运动与健康”维度中所占比重有所增加,由70%增加到90%。
一、关于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株教发[2013]15号)
(一)报名
1、凡有学籍的在校初二、初三学生,由所在学校到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各县市区教育局基教股负责将辖区内考生花名册(附件2)的电子文档在4月28日前上报市教育考试院学考科。
2、在外地就读要求回本地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要求取得初中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名手续,其中城区户籍考生5月上旬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带户口本和一张寸照)办理报名审核后再到市教育考试院学考科办理相关手续,联系人:曾辉,电话:22663903。
(二)考试科目及成绩评定办法
2013届初中毕业生参加的学业考试科目包括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七科,2014届初中毕业生参加的学业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二科,各科卷面分均为100分,其中英语科听力占20分。均实行闭卷考试。
(三)成绩发布
今年全市初中毕业学业成绩继续采用等级制呈现。城区以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5个学科呈现,每个学科按参考总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占25%、30%、26%、10%、8%、1%的比例用A、B、C、D、E、F六个等第表示,F等为不合格等第。各县市根据本地实际参照城区方式确定划分比例。全市7月1日公布成绩。城区由市教育局基教科统一发布到各区教育局。移动用户、电信用户分别可拨打12580和16829106(16829100)查询成绩,城区学生还可通过输入学号和考号在株洲教育网上查询成绩。
成绩发布后第三天由中考办公室组织查分。查分结果发到各县市区教育局并公布到校。查分不更改主观评分,只进行合分核对和有无漏阅核对。
(四)考试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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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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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 |
6月16日 |
地理:8:00-9:30
生物:10:3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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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级 |
6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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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14:3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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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 |
物理:8:00-9:30
历史:10:30-12:00 |
数学:14:3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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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 |
政治:8:00-9:30
化学:10:30-12:00 |
英语:14:30-16:10 |
(五)毕业认定依据。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初中生毕业依据之一。学生有一科以上(含一科)为F等或补考后仍不合格,不能毕业。未达到毕业标准但修满规定修业年限者,发初中结业证书。
(六)普通高中招生依据。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招生依据之一。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时将依据学生填报志愿情况和招生计划数确定各校招生录取等第线。含F等第则不能升学。
二、关于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株教发[2013]14号)
(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各学校从初一入学开始,就要为每位学生建立成长电子档案,按照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审美与表现能力、运动与健康状况五个维度进行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日常评价”为基础,实行“日常评价”和“学期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日常评价”结合学校常规管理进行,重点关注学生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学期评价”实行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价、家长评价及学生本学期获得的标志性成果等方面一并进行综合评价。将学生6个“学期评价”结果分别按一定比例计算,得出学生的“毕业评价”结果。在教师过程中,要坚持学生发展的原则,应随年级的升高逐渐加大权重。评价结果分A、B、C三个等第,学校在评价过程中注意把握A等的比例。
(二)评价具体流程
1.学生自评
学生根据综合素质各个维度评定标准的要求,收集整理相关的实证材料,提交成长自传,形成自己的档案,同时完成自评过程。
2.学生互评
在学生自评完成之后,班主任组织全班学生进行互评。首先,被评学生携带实证材料上讲台,在三分钟时间内将自我介绍(成长自传)及相关证据材料呈现给评委,对有疑问的材料评委们可要求被评学生作简要说明。
3.教师评价
学校应向家长公布每个班级教师评价的时间,欢迎班级家长委员会成员参与监督。班级5人评价小组根据学生关键性表现档案,结合学生的互评结果和学生在校三年的日常表现,经过集体讨论,对学生综合素质各个维度进行等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