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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1年(专插本)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10-11-18 【字体:小 大】
适应广东省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改革不断深化的新要求,根据省招生委员会粤招〔2003〕36号文的精神,特制定2011年我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

 

本科插班生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插班生入学后,由招生学校进行专科毕业资格、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复查合格并经注册后,即成为学校的正式学生,插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并按插入年级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九、毕业与就业

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附:1.广东省本科插班生《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设置表

2.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表

3.2011年广东省本科插班生招生院校名单

4.2011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计划(分专业)申报表

5.2011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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