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海南省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特别提示
一、禁止考生携带《考场规则》规定以外的物品(如手机、挎包、书籍等)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违者视为考试违规,将按教育部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二、如果考生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了考点,必须放置在考场外的物品放置处。考点和考场只提供物品放置处,不承担物品的保管和遗失赔偿责任。为防止个人物品遗失,希望考生不要将规定以外的物品携带进考点参加考试。
三、按照本次考试管理规定要求,考生进入考场时,监考员将使用手柄式金属探测器对考生进行安检。考生应主动向监考员出示所携带的金属物品,并接受监考员使用手柄式金属探测器进行的安全检查。考生如果携带含有金属成份的物品(特别是手机等通讯工具) 接受检查,探测器将自动报警,考生必须对报警部位作出解释并出示相关金属物品。监考员有权阻止不配合检查或者携带规定以外物品的考生进入考场。希望考生加强自律,配合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