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内容
1、普通应届专科(含高职)考生:法律基础(200分)、面试(包括综合能力和英语能力两部分,总分100分);
2、本市专科(含高职)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应届考生:法律基础(100分)、英语(100分)。
(五)笔试参考书目
《新编法学通论》,汤琳俊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1月版
(六)笔试时间、地点
地点: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万航渡路路1575号)
时间:
1、应届专科(含高职)考生:法律基础 2013年5月5日9:00-12:00
2、退役士兵考生: 法律基础 2013年5月5日9:00-11:00
英 语 2013年5月5日13:00-15:00
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七)面试内容及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和英语能力两部分,其中综合能力占60%,英语能力占40%。面试重点考核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素质、科学素养、创新意识等内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学制:两年。
(九)教学形式:“专升本”新生入学后单独编班。
(十)入学复查:招收的应届专科(含高职)“专升本”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查验考生的专科毕业证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 本市专科(含高职)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招收的“专升本”新生,按照我校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规定,必须在两年学习期限内,取得英语四级和上海市计算机一级等级证书,达到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