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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天津专升本报名须知

来源:招考资讯网 2016-12-22 22:49:24

2017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须知
 
2017年我市部分普通高校继续实施从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中选拔部分优秀学生进入本科学校学习的招生工作(简称“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016年12月24 日开始,为便于考生了解有关招生考试政策和报名程序,市高招办就考生关心的问题解答如下:
1.2017年招生规模
自2001年开始,我市启动了从高职高专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的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经过十余年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既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又有较高理论知识水平的应用型人才,促进了我市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构建了高等职业教育通向普通高校本科教育的立交桥。今年,我市共有14所普通高校安排高职升本科招生计划1920个,比去年增加了41个,进一步增加了考生选择报考的机会。其中,普通本科院校招生计划610个,软件工程专业联合培养院校招生计划1000个,五所独立学院招生计划310个。
2.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下列人员可以报考高职升本科:
(1)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2)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且被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3)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被外省市高职学院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
3.报名时间和方式
在2017年高职升本科招生报名工作安排在2016年12月24日至29日进行,报名方式采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两个步骤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12月24日至27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2月28日、29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相关手续,逾期不再补报。
4.网上报名程序和志愿设置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27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登陆招考资讯网站(www.zhaokao.net),按照网页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
考生根据本人情况可以填报三个录取批次的学校志愿。每个批次可分别填报A、B两所学校志愿,A、B两所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录取时机会均等。如考生同时符合A、B两所平行学校志愿录取条件时,将按考生所填报的A学校志愿进行录取。在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栏,考生还可填报一个服从批次调剂学校志愿。第二批次录取时,如考生未能被A、B两所志愿学校录取、且填报了批次服从调剂学校志愿,可以参加本批次调剂学校的录取。
5.“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为方便考生和基层工作人员,从今年开始,考生需要在网上报名期间,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名考务费。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完成信息和志愿输入,核对无误提交后,系统将显示报名考务费支付操作页面,考生可以通过银联等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考务费。考生获得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网上报名序号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否则报名无效。现场确认期间,各报名点不接受现场补缴费。
6.现场确认程序和要求
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2016年12月28日、29日,持网上报名号到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到其学籍所在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具有本市户籍的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和被外省高职高专学校录取的天津籍高职应届毕业生就近到有关区招办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办理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相关报名资格证明及复印件。按规定认真核对报名和志愿信息后签字确认,并进行电子摄像。
7.承担报名考试的各区招生办公室
今年承担高职升本科招生报名工作的各区招生办公室有: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滨海新区(塘沽区、大港区、海滨教育中心)。本市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和被外地高职高专学校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可以就近选择以上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履行报名手续。
8.退役考生报名考试
凡符合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服义务兵退役条件的考生(简称“退役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普通高职高专毕业证和服义务兵退役证到相关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履行高职升本科招生报名手续,填报志愿。根据我市招生规定,“退役考生”只参加高职升本科文化统一考试,可不必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不包括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时,市高招办根据退役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按照文科类和理科类,以及招生计划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凡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按考生志愿单独录取。
9.推荐免试考生报名
符合推荐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确认期间履行报名手续,填写《2017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收推荐免试生资格审批表》,交验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免试资格审批,逾期不再补办。
10.考试形式
根据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部分。文化考试由市高招办统一组织,专业考试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
文化考试:高职升本科文化考试,安排在2017年3月25日举行。考试科目分为文科、理科两类,文科类考试科目为语文基础、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应用基础;理科类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应用基础。考试内容以《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统一考试考试大纲》(2013年7月修订)为依据。各科满分为150分,总分450分。考生须持身份证、考生证、考试用条形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各科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考试要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内答题,在试题卷或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专业考试:各招生学校专业考试,安排在2017年1月5日至15日期间举行。专业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由招生学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确定,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200分。考生可以查阅学校的招生章程,了解招生学校的专业考试时间安排、考试内容。凡履行高职升本科招生报名填报学校志愿的考生须持文化报名考生号、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和招生学校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直接到报考学校进行报名,参加专业考试。
11.录取顺序
为增加考生的录取机会,市高招办将招生工作分为三个录取批次,第一批次包括: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农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和天津体育学院五所学校;第二批次包括: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和天津城建大学五所联合培养“软件工程”专业的学校;第三批次包括: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天津大学仁爱学院、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和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五所独立学院。每个批次设置A、B两所学校志愿;第二批次还设置一个服从批次调剂学校志愿。
录取按照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的顺序依次进行。考生如果未被上一批次学校录取,填报后续批次学校志愿且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后续批次学校的录取。
12.录取机制
高职升本科的录取机制为招生学校依法自主录取,市高招办依法管理、监督和服务。招生学校按照录取批次顺序和考生的专业志愿,以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为依据,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相加,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结束后,各招生学校将有关招生录取信息向考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负责考生的咨询信访和招生录取遗留问题的处理。市高招办负责监督招生学校执行招生计划、执行招生录取规定等情况。
13.联合培养的“软件工程”专业招生
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和天津城建大学等五所普通高校与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联合举行“软件工程”专业招生培养工作,五所普通高校共安排招生计划1000个。招生工作由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协助五所普通高校统一组织实施。专业考试报名和考试均在大学软件学院(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天津工业大学校区内)进行。
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填报的五所普通高校志愿分别录取,学籍分属五所普通高校。新生入学后,统一安排在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学习。五所普通高校和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共同组成教学委员会,制定培养目标、培养方案、课程计划和教学要求,由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负责日常教学组织实施。毕业时由五所学籍学校按规定颁发本学校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费按照国家“软件工程”专业的相关收费标准执行。
14.独立学院招生
经学校申请,市教委批准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天津大学仁爱学院、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五所独立学院开展“高职升本科”招生。五所独立学院将严格按照普通本科教学规定实施管理,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做好与高职教育的有机衔接,确保教学质量。按照有关规定,学生学习期满经审核达到毕业要求的,毕业时授予独立学院的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学费按照市物价局批准的招生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15.录取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要按有关规定对新生是否符合入学条件进行复查。复查的主要内容是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和学历证书等。高职升本科招生不单独组织考生进行体检,凡身体不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招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凡未取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的新生,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徇私舞弊以及违反有关法纪的考生,招生学校要将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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