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与证书
本考试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档。笔试得分60分及以上时为笔试合格,口试得分在3分及以上时为口试合格。笔试和口试成绩均在及格以上者,方可获得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合格证书》。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单项合格证、合格证书有疑问,可向考点提出复查或更换申请,由市招生考试部门汇总后上报我院,其中成绩复查应在考试成绩下发之日起2周内上报,单项合格证、合格证书更换应在考试结束之日起5个月内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PETS考试合格证书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印制,证书编号全国统一,证书上印有持有人相片及身份证号码。该证书全国通用,真实性可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查询(http://chaxun.neea.edu.cn)。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我院不受理考生关于补办成绩合格证明书的申请。如需补办合格证明书,可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http://chaxun.neea.edu.cn),按网站有关指引进行办理申请。补办的合格证明书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直接寄给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