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公布
我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负责考试成绩的管理与发布工作。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将于2016年11月底将考试合格名单下发至有关学位授予单位。考生在12月上旬可通过河南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网站免费查询(查询网址:http://xwb.haedu.gov.cn/)。
九、其它事宜
1. 有关学位授予单位要做好考试报名宣传工作,及时将报名事项及有关要求通知考生,确保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顺利进行。
2. 各现场确认点要制定现场确认工作方案,重点做好现场确认场所互联网接口安装、网速扩容,以及计算机、打印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条码扫描枪等设备软硬件方面的测试与人员培训等工作。
3. 学位授予单位要基于联考平台及时做好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对资格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其本次考试成绩无效,责任由考生本人和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的高校相关责任人承担。
4. 各单位要重视并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严禁泄露、传播考生个人信息。
5. 各类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自取得学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自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始)即可报名参加学位外语考试,考试合格成绩自下发之日起四年内有效。一次有效的成人学位外语统考合格成绩只能用于向考生所在学位授予单位申请获得一个成人学士学位。
6.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可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一年内申请获得学士学位,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以外的其他各类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不得再申请学士学位。
7. 各学位授予单位需设置报名咨询服务电话。各校请将咨询电话号码于8月31日前上报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该处汇总后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考生可访问该处网站及时浏览更多报名考试信息。
8. 2016年河南省成人学士学位外语统考考务工作由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考务工作安排由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