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简章》规定,考生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面试比例为1:3,根据所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成绩的最低分,方可进入面试。其中,紧缺急需人才和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1月9日9:00-17:00携带《简章》中要求的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大渡口区行政中心(大渡口区文体路126号)3楼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经审查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考信息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者及笔试有1科缺考的,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咨询电话:023-68871735。
特别提醒:
1. 现场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复审。
2.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 携带材料具体包括:(1)《考生报名信息表》;(2)身份证;(3)毕业(学位)证;(4)报考岗位要求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以及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必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