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新丰县公开招聘雇员公告》有关规定,近期县人社局组织了我县雇员体检工作,现将体检结果合格的考生补充名单公示如下:
请体检合格的考生于2016年11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县人社局六楼人才办提供下列材料:1.个人档案或档案去向;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3.有工作经历证明的请附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清单),以便审核工龄。
请考生近期不要出远门,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如通信号码已改变的,考生请主动与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751-2289678)联系变更,随时接受招录单位的考察。
原标题:2016年新丰县公开招聘雇员体检结果公示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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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丰县公开招聘雇员体检结果公示表.docx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