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长沙县果园镇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考试招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
党政办、民政办、生态办工作人员,统一招考分派。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道德品质好;
2、男性1名,女性2名,原则上党政办限女性,身高160cm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文字功底;
4、一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史;
6、具有良好的品行,个人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三年内受过劳动教养和刑事处罚(包括免予起诉)的;
2、因经济或其他问题正被司法机关审查的;
3、有违法生育行为的;
4、不能履行居民义务的;
5、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确定的重点治安对象。
五、实施步骤
按照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的办法和程序进行公开选聘,具体步骤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5日—4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果园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报名表后,政府将统一组织资格审查。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4月13日上午9:30—11:30
2、笔试内容:只设一堂考试,考试内容以申论为主。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名)等额确定体检的人员。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则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工作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湘人发[2005]31号)关于印发《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的要求实施。
(五)考察政审
对于体检合格者,经镇纪检、组织、综治、计生、派出所等部门进行审核后确定人选。
(六)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结果进行公示,并接受报考者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聘用及待遇
招聘人员均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劳务派遣,每次聘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镇党委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定《聘用合同书》,其工资福利待遇与政府同岗人员相同。
六、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李鉴
联系电话:8618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