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宝应法院将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安排,拟于2017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预告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具备招录法院要求的计算机速录技能(听打语速为120字/分钟,正确率95%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满足招录法院的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备专业速录技能的可放宽至32周岁);
7、目前未与江苏各级法院签订《江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劳动合同书》。
二、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薪酬待遇
1、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和工龄工资相结合的计薪方法,具体标准由各招录法院确定。本院新入职人员月收入4000元左右,年底奖金另算。
2、聘用制书记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3、经录用后,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四、考试安排
1、宝应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纳入江苏省法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中,具体事项由省法院统一安排。招聘工作一般于8月中下旬开始报名,10月份考试,具体事宜以江苏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为准。
2、考试分为专业理论考试、书记员技能考试和面试,分别占总分的20%、50%、30%。
3、专业理论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书记员技能考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二段录音,每段时长均为10分钟,语速分别为120字/分钟、150字/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
4、笔试和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由各招录法院组织面试。
五、其他事项
因书记员技能考试所占分值比重较大,是历次参考人员过关的难点,需提早练习,为帮助参考人员提高速录技能,我院可安排专门人员针对性地指导练习,提高技能考试的正确率和速率。有意者可于6月底前到宝应县人民法院政治处咨询报名,联系人:夏正燕;联系方式:0514-88875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