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和《简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简市编发〔2006〕55号)规定以及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公开考试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附件2):符合本公告及相应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聘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且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执业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证书。
(二)公开选聘(调)岗位(岗位代码:01015、01016,详见附件1):面向简阳市范围内卫计系统基层卫生医疗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且符合相应的岗位条件。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满最低服务年限且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4.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其中:
年龄: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岗位设置有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设置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日期计算截止至报名开始时。
“18周岁以上”是指1998年11月1日以前出生(含11 月1日),“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不含11月1日),“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不含11月1日)。
学历、专业及执业资格: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应与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基层工作经历:公开选聘(调)岗位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取得正式编制后聘用时间开始计算(聘用时间以聘用文件或聘用表为准),时间截止至2016年11月1日。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一)卫生类岗位66个
具体岗位详见《2016年简阳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公共类岗位46个
具体岗位详见《2016年简阳市公共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
四、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不设网上初审和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
五、报名时间
(一)网上报名:2016年11月1日00:00至11月4日17:00。
(二)网上缴费:2016年11月1日09:00至11月5日17:00。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
(四)笔试时间:2016年11月26日。
6.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7. 笔试成绩于2016年12月上旬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简阳市人才网”公布。
进入面试原件效验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各岗位面试比例和笔试折合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与笔试成绩一起公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阅。
8. 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原件校验
1.原件校验时间及地点在“简阳市人才网”公布。进入面试原件校验的人员名单根据考生笔试折合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有缺考科目或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人员,不得进入原件校验),末位出现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原件校验。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原件校验的人数之比达不到1:2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调减后仍然达不到上述比例,则取消该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在“简阳市人才网”公布。
2.原件校验内容:原件校验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2016年简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应聘岗位条件规定的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材料;公开选聘(调)岗位还须提供本人聘用文件或《聘用表》的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鲜章及工作经历证明。
3. 原件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额,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折合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4. 原件校验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人。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
3.面试比例: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为1:2。面试当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因考生放弃、缺考或面试资格递补后达不到面试比例等原因导致该岗位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但实际面试人数大于招聘人数的,仍视为面试形成竞争的有效比例。
面试不能形成竞争(即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招聘岗位,该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须不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环节。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总成绩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在面试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简阳市人才网”公布。
八、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折合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折合成绩相同,笔试卫生类科目的《医学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笔试公共类科目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优先;若再相同者,再组织一次面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九、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核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十、聘用及报到
考核工作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自主选择招聘单位。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简阳市人才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对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1次。
(一)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产生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二)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首次聘用到乡镇事业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十一、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为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要严格人事纪律,此次考试由简阳市纪委、监察局实行监督,对弄虚作假、循私舞弊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和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简阳市纪委(监察局) 028-27028082
咨询电话: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7028363
简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28-27028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