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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管理学院2016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3773考试网 2016-8-18 14:51:49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管理学院是一所特色鲜明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创建于1938年,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改建为山东管理学院。学校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全省工会干部培训的教育教学任务。

学校坐落在泉城济南,现有2个校区,分别位于历城区和长清区,占地总面积1103亩。建有功能齐全的现代化的图书馆、教学楼、实验楼,馆藏纸质图书百万余册,拥有56个设备先进的校内实验实训室,在省内外建立了近200个教学实习基地,在五峰山风景区建有数千亩的教学实践基地。

学校以管理学科为主体,设有劳动关系学院、工商学院、会计学院、人文学院、艺术学院、经贸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开设53个专业,现全日制在校生10000余人,形成了管、经、工、文、理、艺、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实施教育国际化战略,与英国、澳大利亚等8个国家15所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现有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精品课程28门,省级教学团队4个。学校是全国计算机、注册税务师、电子商务师、秘书、公关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考试、培训基地。

学校秉承“明德弘毅、博学笃行”的校训,坚持“依托工会,突出特色,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服务”的办学方针,坚持以立业教育为基础、立人教育为根本的“双立教育”,以专业彰显素质,以笃行弘扬品格。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示范校,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管理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工作人员1人,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8月17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保证在2016年8月17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海外毕业生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学校网站(http://www.sdm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应聘人员填写《山东管理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报名邮箱:sdglxy2016zp@163.com。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山东管理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连同个人详细简历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邮件的主题词格式为“应聘岗位+应聘专业+姓名+高校人才网”(如:教师35+中外政治制度+张晓晓+高校人才网)。报名材料一经学校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资格初审:学校在报名期间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在48小时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给予回复。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应及时登陆个人邮箱,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现场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通过校园网人事处页面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复审携带材料包括:

①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③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

④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面向博士的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总分为100分,试讲和答辩成绩各占50%。试讲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教师岗位的基本素质和技能;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理论素养、创新能力等是否符合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学校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山东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61776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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