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是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占地面积千余亩,被誉为“佘山脚下的花园学府”。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人才。
一、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或技能;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要求及人数
序号
招聘岗位
专业/方向
要求
招聘人数
学历
职称
年龄
其他
1
专业教师
民商法
博士
教授
50周岁以下
在国内法学界享有一定知名度,有海外学历者优先。
1
2
专业教师
诉讼法
博士
教授
50周岁以下
在国内法学界享有一定知名度,有海外学历者优先。
1
3
专业教师
法学、经济学或社会学复合专业
博士
35周岁以下
1
4
专业教师
国际经济法
博士
教授
45周岁以下
海外经历优先
1
5
专业教师
监狱学
博士
教授
50周岁以下
在国内具有影响力
1
6
专业教师
刑事侦查学
博士
副教授及以上优先
50周岁以下
副教授职称可硕士学历
1
7
专业教师
审计学
博士
副教授及以上
45周岁以下
科研能力强、数理基础扎实、有实务经验优先
1
8
专业教师
审计学
博士
不限
35周岁以下
科研能力强、数理基础扎实、有实务经验优先,特别优秀者学历可放宽至硕士
1
9
专业教师
金融工程
博士
不限
35周岁以下
科研能力强、数理基础扎实、有实务经验优先
1
10
专业教师
广播电视学
硕士
30-40周岁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有3年以上摄影摄像工作经验,并在应聘时提交相关作品
1
11
专业教师
俄语
博士
不限
45周岁以下
品行良好,专业能力强,有工作经历优先。
1
12
专业教师
思想政治教育或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博士
不限
35周岁以下
网络思政或网络安全意识或意识形态安全研究方向,有出国经历,本科或硕士为法律专业的应届生优先。
1
13
教辅人员
财务会计
本科及以上
40周岁以下
中共党员,有行业从业资格证书,有相关实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1
14
教辅人员
学报编辑
硕士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法学专业,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及行政工作能力。
1
备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2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请登录上海政法学院网上招聘系统(网址:http://zp.shupl.edu.cn/zpsys/),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2日。
2、书面材料
网上报名完成后,请下载附件并填写“《上海政法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并随同其他材料(含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获奖、科研成果的复印件等)一起寄到我校。寄送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人事处景老师收;邮编:201701。(为了保证您的邮件顺利到达,请采用顺丰快递或邮政EMS)
(二)考核
1、资格审查。学校按照一定比例,在符合招聘专业、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进行笔试面试。
2、笔试面试。教师岗位采取二级学院面试、学校审核的方式,教辅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考察;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试讲、提问答辩等多种方式进行。综合笔试面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3、体检。拟聘人员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体检证明。
4、政审。学校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宜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到岗位后,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景老师电话:021-3922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