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春季赴内地高校引进人才工作方案》,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时间:2017年6月4日(星期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考生提前40分钟进入候考室,根据现场抽签顺序依次进行面试。
2.地点:考场设在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二楼会议室。(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风路10号,自治区党委大院内)
二、注意事项
1.考生须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或院系出具能够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相关证明等,以上均携带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提交的材料、证件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不能如实提供的,或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弄虚作假的、提供伪造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以上如有疑问,请与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组织部联系:0991-2391455。
附件: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春季赴内地高校引进人才面试入围人员名单.xls(下载)2017年6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