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目前体检环节已经完成,现将体检结果进行公告(详见附件1),并就考察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道德行为和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进一步核实体检合格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二、考察程序
1.请体检合格人员及时下载《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2),根据要求如实填写考察表中的本人基本信息,并贴1张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并由所在学校(社区或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审核盖章。
2.由各招聘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政治素质、专业能力、道德行为进行深入考察,根据实际考察的真实情况形成考察报告,提出是否聘用意见,并由考察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3.完成考察后,经自治区质监局政治部审核,在自治区人社厅网站和自治区质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相关要求
1.体检合格人员要积极配合招聘单位开展考察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察、政审和调档工作。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造成考察工作无法按时完成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此次考察由自治区纪委驻工商局纪检组进行监督,考察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有反映情况着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咨询电话:0991-2827153
监督电话:0991-8808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