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直属事业单位——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2017年赴内地高校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按照规定已完成了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7年8月14日至8月20日)。公示后无异议,将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自治区纪委驻环保厅纪检组:
联系人:张凌,电话:0991-4165422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张晴,电话:0991-4165371
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联系人:黄河,电话:0991-3843155
附件: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内地高校招聘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xlsx(下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组织人事处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