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与资格初审
自治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等14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察工作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1)选择职位。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职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报考者登录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www.xjslt.gov.cn/),在业务系统栏目内点击水利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
(3)注册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
(4)上传蓝底或白底1寸证件照片。(jp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5)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8月23日至9月6日北京时间18:00。
(6)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
(7)按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上网打印准考证(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8)网上报名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自治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联系人:丁百花、黄明,联系电话:0991-5803831。
自治区水利管理总站(自治区灌溉中心试验站)
联系人:孟艳丽,联系电话:0991-5851969。
自治区水利厅会计核算中心
联系人:赵靖,联系电话:0991-5833144。
自治区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王晓、贺欣,联系电话:0991-8523197。
自治区水产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孙军,联系电话:0991-5871393。
自治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调运中心
联系人:张思红,联系电话:0991-5848717。
新疆头屯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
联系人:赵丽萍,联系电话:0994-2334778。
新疆金沟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
联系人:时华,联系电话:0993-6053030。
新疆玛纳斯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清先,联系电话:0993-2866122。
新疆白杨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
联系人:刘秋娟,联系电话:0991-5802027。
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
联系人:胡永梅,联系电话0998-5855310。
新疆克孜尔水库管理局
联系人:余向阳,联系电话:0997-6716818。
新疆乌鲁瓦提水利枢纽管理局
联系人:田家伟,联系电话:0903-2059407。
新疆卡拉贝利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陈德红,联系电话:0908-7651588。
(9)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同一单位中的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0)网上审核通过人员在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表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另交2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招聘单位对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存档相关复印件。网上审核通过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www.xjslt.gov.cn/)。
(11)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2)专业目录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试行)
(三)考试
自治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等14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由自治区水利厅组织相关专家命题,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水利专业知识和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3)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前一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www.xjslt.gov.cn/)上公布。
2、面试
(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进行公告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由自治区水利厅组织相关专家命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考官由自治区水利厅和招聘单位相关同志组成。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4)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的,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体检入围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40%+面试×60%=100分
面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www.xjslt.gov.cn/)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