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有机硅重点实验室成立于2005年,同年获批建设有机硅化学及材料技术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同时具有浙江省有机硅材料技术重点实验室、浙江省氟硅化学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氟硅精细化学品及材料制造2011协同创新中心等省级以上科技平台。现因实验室科研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科研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具有海外经历的优秀博士(后)及教授或研究员等高层次科研人员。
招聘学科:有机硅化学,高分子材料化学,有机合成化学,功能材料,及符合实验室三大发展方向(新型聚硅氧烷的构造及其材料;有机硅单体合成方法学及清洁生产技术;有机硅功能分子设计与制备技术)的其它学科均可。
(二)招聘条件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以及杭州师范大学招聘岗位要求,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1.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优先。
2.年龄。优秀博士(后)35岁及以下,教授或研究员40周岁及以下,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杰青、长江学者等高端人才年龄在50岁以下。
3.工作经历。从事过有机硅化学及材料等相关领域研究的优先。
二、引进人才待遇
(一)引进待遇
人才特聘岗位津贴(年薪)
人才岗位层次
特聘津贴(年薪)
第一层次
年薪面议
第二层次
特聘岗位津贴30(或年薪50-100)
第三层次
特聘岗位津贴15(或年薪30-45)
第四层次
特聘岗位津贴10
第五层次
特聘岗位津贴7
第六层次
特聘岗位津贴5
备注:1.上述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含税;2.特聘岗位津贴:除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福利、社保待遇外,学校另外给予高层次人才岗位的工作补贴;3.年薪:包含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工资、绩效工资和社保和福利等。实行年薪制的引进人才,其薪资根据人才不同情况、工作目标任务及其完成情况进行协商调整。
引进人才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
人才岗位层次
购房补贴
(安家费)
科研启动经费
理工医
人文社科
第一层次
500(10)
面议
面议
第二层次
300(8)
300-500
80-120
第三层次
150(6)
150-200
30-50
第四层次
80(6)
150
30
第五层次
50(4)
30
15
第六层次
30(3)
20
10
其他正高或博士
25(2)
10
5
注:上表中人才分类等具体指标见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人才特聘岗位津贴和人才引进待遇标准》。
(二)预聘制度
预聘制教师岗位系面向重点学科、重大平台和创新团队,为完成科研项目和平台建设任务而设置的科研岗位,采用不在编全职聘用形式。面向社会聘用优秀青年科研工作者。具体参见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教师预聘制暂行办法的通知》。
三、应聘及咨询
竭诚欢迎广大热爱科学研究、德才兼备、身体健康的优秀人才来我实验室建功立业。如有关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实验室直接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
邮政编码:311121
电子邮箱:yjg@hznu.edu.cn
联系电话:0571-28862872,
联系人:齐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