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程序,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现将三名拟聘编外工作人员公示如下:见附件。
1.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区环保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签署实名。
2.反映问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17年5月11日至5月17日,共7天。
4.公示受理电话:2551599、2551606
原标题:2017年湖州市吴兴区环境保护局编外工作人员拟聘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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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吴兴区环境保护局编外工作人员拟聘公示.xlsx
湖州市吴兴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