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村大学生计划(培养)”是省委、省政府实施的十项利民行动之一,计划从2004年开始,每年招收2000名左右农村高中阶段毕业生进行定向培养,争取在5年内实现村村有大学生的基本目标。2008年(最后一期)招生工作开始进行,望符合条件的有志青年踊跃报考。
一、有关政策
1、“村村大学生计划(培养)”在省教育厅、省招考办指导下,由东北农业大学等高等学校组成联合体统一实施。
2、学生学费由省级政府和培养学校共同负担。生活费、书费等由学生自己负担,学校以最低标准收取。
3、学生不迁移户口,不改变现有身份。学生入学时签署回村保证书,保证毕业后回原村(原单位)生产、生活五年以上,如违反保证,须将政府和学校为其支付的学费一次性返还。
4、学习年限为2年。一律采取全日制教学方式,学期由学校根据农忙节气和基础教育学期灵活掌握确定。
5、学生修完规定的课程,考试合格后,颁发省教育厅省内注册的专科层次的高职毕业证书,在黑龙江省范围内承认专科学历,在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和五年后报考公务员等方面与专科学历同等对待。
6、原则上由政府和学校负担学费的学生每村限录一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志愿回村创业,为农村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须为农村户口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工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身体健康,符合高等学校新生入学标准(入学后由学校体检);
4、已有“村村大学生”考生录取的村,可以按自费生报名申请农业科技类专业。
三、报名办法
1、凭本人身份证、户口、高中同等学历证明和村委会推荐材料到学校或学校指定地点报名。
2、时间安排:2008年1月启动招生工作;2008年3月初入学考试、录取备案工作结束;3月中旬新生报到入学。
四、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物理、化学,一张卷,每科50分,总分200分。
2、考试内容:重点考查初、高中阶段所学基础知识。
3、考试管理办法、纪律要求及对违纪考生的处理按高校招生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生专业及人数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
招生人数
001
东北农业大学
(哈市香坊区)
01
农学(种子方向)
100人
02
设施园艺(棚室技术)
04
畜禽饲养与疾病防治
06
农村发展与管理
六、招生区域
学校名称
招生区域
东北农业大学
(哈市香坊区)
讷河、兰西、哈尔滨市郊、桦川、甘南、拜泉、
依安、尚志、孙吴、延寿、阿城、五常、通河
七、录取
在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学校按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原则上从往年没有“村村大学生”考生录取的村中,每村择优录取1名,学费由省级政府和学校共同负担。达到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其他考生,可按自费生录取。被录取的考生,由学校经省招办审核后签发录取通知书。
八、招生咨询电话: 0451—55192234
0451—55192324
0451—55190084
附件: 关于2008年村村大学生计划(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黑教高[2007]241号)
村村大学生计划(培养)考生报考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