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单独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2005年全国职业教育会议以及《国务院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全面贯彻素质教育要求,突出高职教育特色,积极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选拔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江苏、浙江、湖南、广东等四省在部分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批复》(教育厅[2007]3号),制定本方案。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今年单独招生的专业为国家示范专业,总计划为100人,分理科类、文科类和美术类三大类。单独招生以宁缺勿滥为原则,如单独招生的招生计划未完成,则将其转为预留计划,用于调剂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单独招生的专业及其招生计划如下表:
专业名称 |
招生科类 |
招生计划 |
学制 |
学费
(元/年) |
备注 |
商务英语 |
文科 |
10 |
3 |
6000 |
|
港口与航运管理 |
文科 |
10 |
3 |
6000 |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理科 |
10 |
3 |
6000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理科 |
10 |
3 |
6000 |
|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
理科 |
10 |
3 |
6000 |
不招色弱、色盲考生 |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
理科 |
10 |
3 |
6000 |
不招色盲考生 |
汽车运用技术 |
理科 |
10 |
3 |
6000 |
不招色盲考生 |
印刷技术 |
理科 |
10 |
3 |
6000 |
不招色盲考生 |
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 |
美术 |
10 |
3 |
10000 |
不招色弱、色盲考生 |
影视动画 |
美术 |
10 |
3 |
10000 |
不招色弱、色盲考生 |
全校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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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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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范围和招生对象
招生范围为广东省内。
招生对象为具有参加2008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已取得高考考生号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广东省户籍普通高中毕业生:
1、高中阶段在教育部门认可的各学科竞赛以及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县(区)级及以上奖项者。
2、高中阶段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者。
3、具有一定技能基础或在其他方面确有专长且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者。
4、在文艺、体育方面具有专长且在地市级以上教育等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获得奖项能够提供证明材料者。
5、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对社会有重要贡献,获校级以上表彰者。
6、2008年高考一模成绩文科493分以上,理科434分以上者。
7、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2008年美术术科省统考成绩须在190分以上。
四、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登陆我校招生网站进行报名,获得报名序列号,并打印报名表。考生必须如实、清晰、完整的填写报名表中各项内容,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网上打印并经申请人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的《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单独招生申请表》。
2、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卡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未能及时提供体格检查卡复印件的,须在领取准考证时送至学校招生办公室。
3、考生符合的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美术术科考试成绩单或其他材料的复印件)。
4、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原件)。
5、个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网上下载)。
6、个人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的姓名和高考考生号)。
7、报名费100元(参照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费标准)。报名费在领取准考证时现场缴纳。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报名材料可以邮寄(特快专递),也可到我校报名现场提交。如邮寄,考生须确保报名材料能在报名截止日前送抵我校,凡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还没有送抵的,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
五、考核办法
1、资格审查:学校审核组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考试,笔试考试结束后,审核组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情况,按照招生计划200%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考试的考生。
2、笔试、面试考试安排及预录名单确定:
考试地点: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考试科目及内容:笔试以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为主,采取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的形式进行,包括语文、英语、数学三门课程。
面试分理科类、文科类、美术类三组,面试采取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自身专长方面的综合素质、思辨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
分值设置:各考试科目分数以原始分呈现,共4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为100分,面试100分,总分按各科目的考试成绩及加分项累加合成。
确定预录名单:学校审核组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录取,同等条件下面试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公示预录名单: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将预录考生的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3、加分项目: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在笔试成绩中加分。
(1)在全国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0分、25分、20分)。
(2)在全省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市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0分、15分、10分)。
(3)参加省级(含)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获得前三名者(第一、第二、第三名分别加30分、25分、20分)。
(4)参加省级(含)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获得前四至六名或在市级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前三名(分别加20分、15分、10分)。
(5)对确有专长的学生,经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可破格录取。
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按其所获得的最高奖项加分,不累计计算。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必须提交获奖证书原件。文艺、体育特长加分者,在笔试考试结束后应参加加分项目测试,根据测试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加分以及加分的分值。加分结果须报学校单独招生监察工作组以及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六、录取办法
1、在专业大类中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不能跨专业大类录取。
2、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广东省2008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3、我校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并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在录取名册上盖章。
4、我校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审批结果,下发录取通知书。
5、录取数据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教育部,并确保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七、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考生符合的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或其他材料)原件,由学校验证。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八、新生待遇
1、通过单独招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其户籍待遇按《关于普通高等、中专学校新生户口迁移问题的紧急通知》(广公(户)字[2003]186号)执行,即学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到深圳的手续。
2、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制度:特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5000元,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2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125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750元,优秀毕业生每人一次性奖励500元。助学贷款情况:家境困难的学生可申请政府贴息贷款,并可获学校困难补助,部分贫困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
九、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4月23日-5月4日 |
接受考生报名 |
5月5-6日 |
审查报名学生的参考资格 |
5月7日 |
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可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名单 |
5月10日 |
考生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领取准考证 |
5月11日 |
参加笔试考试,11日上午考语文,下午考英语、数学 |
5月12日 |
参加加分项目测试 |
5月14日 |
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可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 |
5月16日 |
面试 |
5月18日 |
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录取名单 |
5月20日 |
录取名单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湖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518055
咨询电话及传真:0755-26731715;0755-26731216
学校网址:http://www.szp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szp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