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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
来源:金山职业技术学院 2008-5-20 10:57:49 【字体:小 大】

金山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号:苏教民广字(2008)第A005号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3211821000017号
收费许可证号:11824805800
学校代码:1610

 

  一、学校名称:金山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地点:江苏省镇江扬中市金山路1号
  三、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职教育
  四、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五、学历层次:专科
  六、学习年限:三年
  七、收费项目及标准:
  1、学费:根据各专业学费分别为11000元/学年至13000元/学年。
  2、住宿费:1200元/学年。
  八、退费办法:根据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具体退费办法如下:
  关于退(转)学收费规定。民办学校学生在一定期限内退(转)学,应按规定退费。按年度收费的学校,入学新生在三个月内(含三个月)因体检不合格退学的,退还全部学费、住宿费。学生自行退(转)学,就学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退还三分之二学费、住宿费;超过三个月但在一学期(含一学期)以内的,退还一半学费、住宿费;超过一学期的,不退学费、住宿费。学生受校纪处分被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不退还已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因病休学期间,不交纳学费、住宿费。休学期满复读,按随读年级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九、招生人数:具体以江苏省教育厅下发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十、证书类别:专科学历证书
  十一、证书颁发办法: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并电子注册的金山职业技术学院学历证书。
  十二、录取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和“依据选科,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招生原则;
  考生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确定录取专业,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分;
  我院各专业文理兼收,选测科目历史或物理均可,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符合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要求;
  符合江苏省招生委员会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录取;
  我院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身体状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十三、联系方式:
  电话:0511-88361688、88361198、88362032
  传真:0511-88362337、88361788
  邮编:212200
  网址:http://www.jinshan-cn.com
  Email:1610@jinshan-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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