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09年单独招生简章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全国交通行业文明单位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普通高等院校,国家公办,始建于1952年,隶属于四川省交通厅。校园占地1033亩;全日制在校生近12000人。
为了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积极探索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教育部批准我院2009年在四川省范围内进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专业名称 |
学制 |
计划数 |
科类 |
收费标准 |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中加联合办学) |
3 |
40 |
文理兼收 |
12000元/年 |
旅游管理 |
3 |
40 |
文理兼收 |
3700元/年 |
航海技术 |
3 |
40 |
理科 |
4100元/年 |
轮机工程技术 |
3 |
40 |
理科 |
4100元/年 |
二、专业介绍
详细介绍
三、招生范围
四川省。
四、报名条件
参加报名的考生,须具备以下三方面的条件:
(一)已参2009年四川省普通高考统一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身体健康。无遗传性疾病,无传染性疾病。
1.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
(1)五官端正,体形匀称,口齿清楚;
(2)身高:男生168cm以下、女生156cm以下者建议慎报该专业。
2.报考航海技术专业的考生:
(1)只招收男生;
(2)色觉异常及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报考;
(3)裸眼视力双眼均达5.0(1.0)以上,或者一眼达4.9(0.8)、另一眼达5.1(1.2);
(4)身高1.65m以下者建议慎报该专业。
3、报考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
(1)只招收男生;
(2)色觉异常及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报考;
(3)裸眼视力双眼均达4.8(0.6)以上,或者一眼达4.6(0.4)、另一眼达4.9(0.8);双眼视力均在4.6(0.4)以上,但经矫正后(即戴眼镜)双眼视力均达到5.0(1.0)为合格;
(4)身高1.55m以下者建议慎报该专业。
(三)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2、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对社会有重要贡献,获县(市、区)级以上表彰。
3、高中阶段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组织的知识和技能竞赛三等奖(或前六名)以上奖项,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者。
4、美术、音乐、表演、编导等方面在高中阶段获得县(市、区)级三等奖(或前六名)以上奖项,或获得相应专业的八级(含)以上的等级证书者。
5、体育运动中任一项运动成绩在高中阶段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标准者。
五、报名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登陆学院招生就业网,进行单独招生网上报名,并下载《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单独招生报名表》,按要求填写。考生也可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公室现场报名。
(二)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并参加该专业的面试。
(三)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来校办理考试手续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单独招生报名表》(需毕业学校或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2.满足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或其他材料)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大一寸)4张;
5.报名考试费80元。
六、考试
(一)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学院自行命题,统一阅卷评分。
2.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 |
备注 |
计算机应用技术(中加联合办学) |
数学、英语 |
两科合卷,每科100分,总分2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
航海技术 |
轮机工程技术 |
旅游管理 |
语文、英语 |
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同时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
(二)面试
学院组织专家按照相关专业从业要求对考生进行面试。
1.面试主要包括:外形、气质、体态、思辨能力、心理素质、亲和力、沟通能力、普通话、英语口语、临场应变能力、才艺等。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七、录取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二)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入四川省普招统一高考招生。
(三)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县(市、区)招办统一采集的信息。
(四)考试成绩
文化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考试总分。
(五)录取程序
1、学院根据所有考生考试后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文化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合格线。
2、在文化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体检信息,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提出入选考生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六)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院招生就业网站和校园内公示一周,确定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八、2009年我院单独招生时间进程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4月21日前 |
招生宣传,接受考生咨询。 |
4月16日~20日 |
考生可以网上报名或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截止时间:4月20日12:00。 |
4月21日 |
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 |
4月23日 |
在学院招生就业网站上公布经省教育院核准基础信息无误的考生名单。 |
4月25日 |
考生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考试手续,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核发准考证,考生熟悉考场。条件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考试。报到时间:8:00~18:00。 |
4月26日 |
文化考试时间:4月26日上午8:30~10:30;
面试时间:4月26日上午11:00开始。 |
5月5日 |
在学院招生就业网站上和校园内公布考生成绩。 |
5月9日~15日 |
在学院招生就业网站上和校园内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
5月20日 |
学院将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
5月25日~26日 |
被录取考生到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不按时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
九、相关规定
1.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能再参加当年高考,也不能再被其他高校录取。
2.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待遇相同。
3.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转入其它学校;进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十、新生注册和复查
1.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5月25日~26日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以及身体健康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十一、单独招生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就业处
十二、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负责部门: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
邮政编码:611130
咨询电话:028-82680050 88905736
学院招生就业网址:http://www.scvtc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