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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中职部2009年招生简章
来源:fjzsksw.com 2009-4-26 10:56:20 【字体:小 大】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中职部),办学层次为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性质为公办,办学形式为全日制。经省教育厅批准,2009年继续招收普通中等职业层次学生。

一、招生计划、招生代码及学制

招生计划1000名(国家计划生),其中:汕头分教处200名,梅州分教处300名,廉江分教处500名。

招生代码:广州市99329,其他地区8800045

学制三年

二、招生专业    

法律、司法警察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广东省户籍初中毕业生,参加过初中升高中考试,年龄16-20周岁,男身高≥162cm,女身高152≥cm,品德优良,五官端正,身体无缺陷,无严重疾病。

四、收费标准

学费:根据物价部门最新批准的标准,司法警察专业3800元/学年,法律专业3300元/学年,住宿费统一为750元/学年,其他代支费按实际开支收取。

五、就读地点、地址

汕头分教处:汕头市升平区鮀济南路(大学路与鮀济路交界处)

梅州分教处:梅州市江南梅江三路(市司法干部学校)

廉江分教处:湛江廉江市九洲江开发区

学院按考生生源所在地就近安排就读点,或按考生意向安排就读点。考生三年均在以上分教处就读。

六、录取办法

(1)参加由省考试院、各市招办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网上统一录取。

(2)学院自主招生。考生可持有关资料直接到学校办理录取手续。

七、专业介绍

1、法律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够较透彻地掌握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和较熟练地运用专业知

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具备懂法、执法、守法、护法和进行法制宣传的素质与工作能力,且德才兼备,全面发展,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适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尤其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中等专业应用人才。

主要课程   语文  数学  英语  计算机  警察技能  法理学  宪法学司法文书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刑法学  民法学  刑诉法  民诉法等

2、司法警察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够透彻地掌握司法警察应具备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和较熟练地运用专业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懂得司法警察办案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界限和办案的方法技巧,具备司法警察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且德才兼备,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并能胜任政法系统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的中等专业应用人才。

主要课程   语文  数学  英语  警察技能  计算机  警察学  法理学  宪法学  刑法学  民法学  人民法院工作概论  人民检察院工作概论  司法警察工作教程等

八、毕业去向

学生毕业后实行学校推荐,个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方法就业。也可通过高考(3+专业技能证书考试)优先进入我院专科层次深造。

九、联系办法

学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龙腾路245号

学院招生业务电话:020-87083551     传真:020-87084029

学院网址:http://www.gdsfjy.cn    招生办电子邮箱:gdsfjy_zsjyb@163.com

廉江分教处

联系电话: 0759─6632278  联系人: 谭老师(13434684028)  苏老师(13543519818)

汕头分教处

联系电话: 0754-2535635转主任室     

联系人:陈老师(13829663387)  吴老师(13531260940)

梅州分教处

联系电话: 0753-2171302     联系人: 李老师(139230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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