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艺术类招生录取原则(上海)
专业录取总原则
1.按市教育考试院录取规定,学校根据各专业的不同要求划定各专业的文化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及外语单科最低分数线(外语单科成绩学校根据当年上线考生实际情况可能会作适当调整)。报考市艺术类统考专业的考生须达到学校划定的相关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线,报考美术学和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收到学校发放的允许报考学校艺术类的通知单。达到以上要求的考生方可按学校相关专业的录取方法录取。
2.在招生录取中,学校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次序,依次按合成分(详见各专业的录取原则)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专业,只有计划未完成,才录取第二志愿的专业)。
备注:(1)学校艺术类各专业的文理科计划数,按照录取期间各专业所投档考生的文理科比例计算确定。录取时,按照文理科分计划进行。(2)本章程内的招生计划数为暂定,以《2009年上海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计划数为准。
美术学院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一、参加全市统考专业的计划、学制、专业考试科目占专业考试成绩的比例
专业 |
计划 |
学制 |
科目1比例 |
科目2比例 |
科目3比例 |
绘画(国画) |
20 |
4 |
素描 50% |
色彩 10% |
速写40% |
绘画(油画) |
22 |
4 |
素描 50% |
色彩 40% |
速写10% |
绘画(版画) |
24 |
4 |
素描 50% |
色彩 40% |
速写10% |
雕塑 |
19 |
5 |
素描 50% |
色彩 10% |
速写40% |
艺术设计 |
44 |
4 |
素描 40% |
色彩 30% |
速写30% |
会展艺术与技术 |
18 |
4 |
素描 40% |
色彩 30% |
速写30% |
艺术设计(数码艺术) |
18 |
4 |
素描 40% |
色彩 30% |
速写30% |
建筑学 |
29 |
5 |
素描 40% |
色彩 20% |
速写 40% |
二、非统考专业招生计划与考试安排
代码 |
专业 |
计划 |
学制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41 |
美术学 |
12 |
4 |
2月21日上午 |
中外美术史基础知识 |
三、录取原则
绘画(国画、油画、版画)、雕塑专业、艺术设计、会展艺术与技术、艺术设计(数码艺术):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建筑学专业:外语成绩不低于80分;再分别按以下原则排序录取:
按专业考试成绩的60%和文化考试成绩的40%计算合成(建筑学按专业考试成绩30%与文化考试成绩70%计算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美术学专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外语成绩不低于90分,按专业考试成绩的20%和文化考试成绩的80%计算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四、专业及文化成绩合成总分计算方法
1.绘画(国画、油画、版画)、雕塑、艺术设计、会展艺术与技术、艺术设计(数码艺术)、的合成总分计算方法为:
专业考试成绩(折算后满分为150分)×(文化成绩满分/150)×60%+文化成绩×40%
2.建筑学专业的合成总分计算方法为:
专业考试成绩(折算后满分为150分)×(文化成绩满分/150)×30%+文化成绩×70%
3.美术学专业的合成总分计算方法为:
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文化成绩满分/100)×20%+文化成绩×80%。
影视艺术技术学院美术学院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一、统考专业招生计划、学制、专业考试科目占专业考试成绩的比例
专 业 |
计划 |
学制 |
科目1比例 |
科目2比例 |
科目3比例 |
艺术设计(广告创意) |
25 |
四 |
素描40% |
色彩30% |
速写30% |
影视艺术技术(动画) |
20 |
四 |
广播电视编导 |
20 |
四 |
艺术常识20% |
故事创作40% |
影视剧评论写作40% |
二、录取原则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校根据专业要求参照当年本市第二批本科资格线的90%划定文化成绩录取最低分数线,再按专业考试成绩的50%及文化成绩的50%计算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影视艺术技术(动画方向)、艺术设计(广告创意方向)专业: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再按专业考试成绩的50%及文化成绩的50%计算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三、专业及文化成绩合成总分计算方法
影视艺术技术(动画方向)、艺术设计(广告创意方向)专业:
专业考试成绩(折算后满分为150分)×(文化成绩满分/150)×50%+文化成绩×50%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专业考试成绩(折算后满分为100分)×(文化成绩满分/100)×50%+文化成绩×50%
数码艺术学院美术学院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一、统考专业招生计划、学制、专业考试科目占专业考试成绩的比例
专业 |
计划 |
学制 |
科目1比例 |
科目2比例 |
科目3比例 |
艺术设计(计算机艺术设计)、影视艺术技术A类 |
190 |
四(五) |
素描35% |
色彩35% |
速写30% |
影视艺术技术B类 |
30 |
四 |
艺术常识30% |
故事创作40% |
影视剧评论写作30% |
二、音乐学专业学校加试安排、计划和学制(统考合格后参加)
代码 |
专业 |
计划 |
学制 |
2月21日上午 |
2月21日下午 |
53 |
音乐学 |
数码音乐创作方向 |
10 |
4 |
单声部歌曲写作、和声 |
才艺表演 |
54 |
音乐表演方向 |
10 |
4 |
声乐演唱 |
才艺表演 |
备注:1.报考数码音乐创作方向考生必须参加乐器演奏、乐理、视唱练耳三个科目的上海市统考,报考音乐表演方向的考生必须参加声乐演唱、乐理、视唱练耳三个科目的上海市统考。在上海市统考合格基础上,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
2.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每门科目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数码音乐创作方向 “单声部歌曲写作、和声”为一门考试科目,单声部歌曲写作占60分,和声(程度为离调)占40分,“才艺表演”考试可以演奏钢琴或各种其他乐器;音乐表演方向“声乐演唱”准备三首歌曲,使用五线谱钢琴伴奏谱,可以自带伴奏,也可以提出由校方伴奏老师伴奏,“才艺表演”可以演奏钢琴或各种其他乐器,也可以继续选择演唱歌曲,但曲目不可与“声乐演唱”曲目相同。
4.专业成绩按照我校组织加试的两门科目的总分排名录取。
三、录取原则
1.总原则:
(1)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音乐学专业除外)。
(2)凡以第一志愿报考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学校的报考要求,文化成绩达到本市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学校直接予以录取。
2.各专业录取方法:
艺术设计(计算机艺术设计)、影视艺术技术(计算机艺术创作)A类
(1)第一志愿报考学校,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在全市的排名进入前100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本市艺术类本科资格线,直接予以录取;
(2)其余考生按市艺术类统考成绩的50%和文化成绩50%计算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成绩计算公式=专业考试成绩(折算后满分为150分)×(文化成绩满分/150)×50%+文化成绩×50%
影视艺术技术(计算机艺术创作)B 类
参照当年本市第二批本科资格线的90%划定文化成绩录取最低分数线,再按市编导类统考成绩的30%及文化成绩的70%计算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成绩计算公式=专业考试成绩(折算后满分为100分)×(文化成绩满分/100)×30%+文化成绩×70%
音乐学(数码音乐创作)、音乐学(音乐表演)
音乐类统考合格后,按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巴士汽车学院(高职)美术学院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一、专业计划及考试安排(全市统考)
专 业 |
计划 |
学制 |
统考科目 |
艺术设计(会展与博览) |
70 |
3 |
素描 |
色彩 |
速写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70 |
3 |
二、录取原则
在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高职最低录取资格线上,按文化课总分成绩的40%和专业课成绩的60%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专业及文化成绩合成总分计算方法
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450分)×(文化成绩满分/450)×60%+文化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