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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体育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
来源:广州体育学院 2012-3-4 21:52:22 【字体:小 大】

一、学院概况

  广州体育学院创建于1956年,位于广州城市新中轴线北侧起点,南朝天河体育中心,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体育院校之一,隶属于广东省人民政府管辖。2008年6月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学院面向全国和港、澳、台地区招生,同时招收外国留学生。目前各类学生共8000多人,是一所具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含体育学全部二级学科硕士点)和医学门类的运动医学硕士点的大学,并与上海体育学院华南师范大学等联合培养博士生;是国家体育总局若干运动项目的高、中、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单位,具有一级裁判员、一级运动员审批权。

  学院现有教职工654人,专任教师394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有163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占教师人数的59.1%。学院分别与美国、澳大利亚、芬兰、英国、葡萄牙、韩国、法国、越南等国家和地区的11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聘请了50多位中外知名学者为客座教授。

  学院现有体育教育系、运动训练系、武术系、体育艺术系、休闲体育与管理系、运动与健康系、体育新闻与传播系、研究生部、继续教育部、社会科学部、大学外语部等11个教学系部。现有5个学科门类和13个本科专业,分别是:教育学门类下的体育教育专业(师范)、运动训练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社会体育专业、运动人体科学专业、休闲体育专业(高尔夫球、康乐体育)、特殊教育专业(体育),文学门类下的新闻学专业(体育新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体育主播)、舞蹈学专业(模特、流行舞蹈、体育舞蹈),理学门类下的运动康复与健康专业,经济学门类下的经济学专业(体育经济),管理学门类下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体育管理)。其中,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等3个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体育新闻、民族传统体育、运动训练等6个专业是广东省特色专业建设点,休闲体育专业是广东省重点专业建设点。

  学院拥有“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项目研究中心”等11个国家及省级科研训练基地(中心);拥有多个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精品课程和重点实验室。

  学院一向重视运动竞赛,新中国第一位世界冠军容国团是我院首届校友;戚烈云、陈肖霞、冼东妹、杨维、张洁雯、谢杏芳、傅海峰等奥运冠军、世界冠军均是我院的毕业生;学院健美操队和体育舞蹈队多次代表中国参加世界比赛,取得优异成绩;在广东省大学生运动会上,我院连续多届获得金牌、奖牌、团体总分三个第一。

  学院主办的《广州体育学院学报》为全国中文体育类核心刊物。2000年以来,学院承担了118项国家级、省(部、委)级的科研课题,获得省部级优秀成果奖43项;出版学术著作125多部,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科研论文2400多篇。

  学院的教学、训练、科研条件及生活服务设施先进、配套齐全。拥有现代化的教学大楼、图书馆、科学馆、实验中心、室内田径训练馆、体育馆、网球馆、恒温游泳池等教学训练场馆。设有康复中心、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体育科学研究所,图书馆新馆馆舍10080㎡,馆藏文献45万余册。

  “十二五”期间,学院将继续秉承“德厚学博、文精武杰”的校训,发扬“行胜于言、止于至善,自强不息、拼搏奉献”的广体精神,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努力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体育学院,为创办体育大学和争取成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招生与录取

  (一)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简称“普招”)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都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参加普通高考文化考试;报考体育类专业考生还必须参加体育术科加试。即体育教育(师范)、社会体育、经济学(体育经济)、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管理)、休闲体育(高尔夫球、康乐体育)、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与健康、特殊教育(体育)、新闻学(体育新闻)等9个专业招生,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办法报考。“普招”录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要求,由我院实行网上录取。

  (二)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称“单招”)

  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包含武术套路和散打两个专项。运动训练专业包含除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专项外的其它体育项目。上述两个专业文化及术科考试,按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办法规定,由我院负责组织报名、考试、录取,录取后报考生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及国家体育总局备案。

  ■ 报考须知

  1.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具备二级运动员(含)或二级武士(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资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备一级运动员或一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2)报考我院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要求: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

  2.报名方法

  (1)考生必须进行两次有效报名,①按户口所在地招生部门要求,在各地自行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填报专业类别为“运动训练”或“民族传统体育”,“单招”类,并取得考生号;②考生于2012年3月3日至3月25日登录我院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gtedu.gipe.edu.cn/recruit/)预报名,提交相关信息。(预报名需上传彩色电子证件照片,照片为jpg格式,像素宽度120、高度160,以身份证号码命名)。

  (2)考生录入个人资料信息后,用A4纸打印本人《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报名表》和《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资格审查表》,并按表格要求到相关部门办理盖章。

  (3)完成上述二次有效报名后,考生必须于2012年3月31日(8:30-17:00)至4月1日(8:30-16:00)带齐《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报名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资格审查表》及以下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到广州体育学院综合训练馆内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A、户口簿;B、身份证;C、户口所在地高考准考证或加盖当地招生办公章的考生号证明;D、运动员等级证书和相关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E、获奖成绩证书(奖状)。

  注: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另加带《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学习履历表》。

  以上证件核实后,户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退回,其它件存查。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考专项原则上须与运动员等级证书或相关比赛成绩证明的项目相符。

  (2)符合国家体育总局等六部委文件(体人字〔2002〕411号)及国家体育总局(体科字〔2007〕271号)有关规定,具备免试资格的考生也必须办理以上报名手续。

  (3)一般考生原则上不采取集体确认或委托确认的方法。省、市体工队队员经我院招办批准,可由单位委托专人来我院进行集体确认。

  (4)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函〔2010〕79号文件规定,考生的报考费收费为:体育术科考试费省内考生200元/每生,省外考生235元/每生;文化考试费120元/每生。以上收费均不含体检费。

  (5)报名确认后,由我院招生办公室发出《准考通知书》。

  ■ 术科项目与文化科目考试须知

  1.术科考试项目(范围)

  (1)运动训练专业项目:田径、足球、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手球、垒球、棒球、游泳(跳水、花样游泳、水球)、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技巧)、举重、柔道、跆拳道、拳击、摔跤等(其余未列入项目只限于体工队一级以上运动员报考)。

  (2)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武术套路、散打。

  2.文化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政治。每门科目试卷卷面满分为150分。

  3.考试时间安排

  2012年5月7日考生报到,5月8日体检,5月9-10日术科考试,5月11日为机动日,5月12-13日文化科考试。

  4.考试地点

  广州体育学院内。

  ■ 录取须知

  1.录取原则

  (1)拟录取名单将报至考生户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及国家体育总局备案,我院按备案批复后的录取名册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并请各省、市(区)、地、县招生办按各省规定方法将考生个人档案转至我院招生办。

  (2)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我院不予录取。

  (3)根据我院专业或专项的设置需求,先录取具备免试资格考生,再录取线上健将级(或武英级)及一级运动员考生,最后录取线上二级运动员考生。

  同专项同等级线上考生,文化分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文体综合分排序录取;排名相同者,以其近期体育比赛成绩比较择优录取。

  2.“单招”与“普招”不可兼录

  参加我院“单招”考试的考生,仍可兼报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即普通高考),可报考我院其它专业或其它院校。按有关录取规定,若被我院“单招”提前录取,则考生自动放弃“普招”录取资格。

  3.杜绝资质作假

  我院招生、纪检部门在考生报名、考试、录取、入学的各环节,对考生证件与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我院将取消其考试资格直至入学后开除学籍,并将作假单位及个人通报考生所在省有关管理部门,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内。

  (三)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简称“艺招”)

  报考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体育主播)、舞蹈学专业(模特、流行舞蹈、体育舞蹈)的考生,须在当地参加艺术类高考统一报名,取得高考艺术类考试报名资格后,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术科测试;文化课考试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高考。详情参见《广州体育学院2012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体育主播)招生简章》和《广州体育学院2012年舞蹈学(模特、流行舞蹈、体育舞蹈)招生简章》要求,或登陆广州体育学院网站(www.gipe.edu.cn),进入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四)其他政策与规定

  1.港、澳、台生招生办法

  从1998年开始,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批准我院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招生。报考条件及要求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专业简介并访问我院本科招生信息网。

  考生须参加国家教育部组织的有关文化考试,并参加我院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体育专项考试时间与我院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时间相同。

  体育专项考试地点:广州体育学院内。

  (1)招生专业:体育教育专业、运动人体科学专业及社会体育专业。

  (2)学制:本科。

  (3)修学年限:四年。

  (4)招收人数:20名。

  (5)学费:按内地学生学费标准执行。

  2.研究生、进修生、函授生招生办法

  凡欲报考我院研究生者,请与我院研究生部联系,联系电话:020-38024327;凡欲报考我院函授生者,或欲申请到我院进修者,请与继续教育部联系,联系电话:020-38024434。

  3.新生体检规定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到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我院体检标准按广东省《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粤招〔2010〕5号)以及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凡身体条件不符合报考体育类专业要求以及心脏及脑部有既往病史的考生,不得报考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专业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考生,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8;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予录取到体育教育、新闻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运动人体科学、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因就业用人单位的要求,以及专业教学与训练的考虑,肝功能转氨酶超出正常值及乙型肝炎小三阳的考生,建议不要报考我院;考生不能患有影响正常专业学习的疾病或肢体残缺。

  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体检安排在广州体育学院进行。

  4.收费标准与奖、贷学金

  (1)收费标准

  体育类、普通类本科学费4,300元/学年,高尔夫球方向学费12,000元/学年,艺术类本科学费10,000元/学年。住宿费为500-1,500元/学年,书本费500元/学年(按学年结算,多退少补)。最终学杂费标准以当年广东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详情请参见学院财务处网站。

  (2)奖学金与贷学金

  在校学生原则上每年可享受10个月的专业奖学金;被选入学院代表队的队员,视其运动等级及训练、比赛情况给予伙食补助、训练经费补助和运动竞赛奖励。

  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思想表现好、运动成绩突出者,可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或运动竞赛成绩奖励奖金或“黎伟权”奖励基金。

  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奖学金与贷学金申请办法,我院《学生手册》及相关规定有详细说明。

  (五)其他

  本招生简章的内容与我院2012年招生章程的内容如有不相符之处,以国家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三、本科专业介绍

  (一)教育学类专业

  1.体育教育专业(师范)(专业代码:040201,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广东省名牌专业)

  培养目标与要求: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基础体育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基础厚、口径宽、素质高、能力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项目特长,掌握学校体育教育规律,能胜任学校体育教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运动训练和竞赛组织等工作,具备从事学校体育科学研究、学校体育管理及社会体育指导等基本工作能力的“多能一专”的高素质应用型专业人才。

  修业年限与授予学位:实行学分制,学制4年,可以提前1年或延长1至4年毕业。毕业生符合条件者,授予其教育学学士学位。

  课程设置:主要学习运动生理学、运动解剖学等体育生物学科,教育学、心理学、学校体育等体育人文社会学科及田径、体操、游泳、武术、球类等六十多门课程。

  就业去向:主要面向各类学校和体育部门的教学训练、体育管理和科研工作单位;也可在机关、事业、企业、集团、公司等从事体育拓展、管理工作。

  2.运动训练专业(专业代码:040202,广东省特色专业建设点)

  培养目标与要求: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知识宽厚,一专多能,具有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现代体育理念以及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具备在基层运动队和各级学校组织实施运动训练、体育教学、休闲运动项目指导、管理和从事其他相关体育工作的基本技能,具有广泛社会适应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体育专门人才。

  修业年限与授予学位:实行学分制,学制4年,可以提前1年或延长1至4年毕业。毕业生符合条件者,授予其教育学学士学位。

  课程设置:在必修和选修两个课程大类下设置了三个课程板块,即: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和校本课程。主要课程包括:计算机应用、外语、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大学语文、体育保健学、教育学、运动训练学、运动心理学、体育概论、主修项目理论与实践、体能训练理论与方法、运动选材学、运动管理学。

  就业去向:基层业余体育运动学校;各类各级学校;各级地方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机关、公司、企事业单位等。

  特别说明:我院运动训练系、武术系和艺术系均开办了运动训练专业。以上所述主要是关于运动训练系的运动训练专业。

  武术系运动训练专业开设的项目有摔跤、柔道、跆拳道、拳击等对抗类项目。按运动训练专业报考,入校后在武术系学习。采用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体育艺术系运动训练专业开设的项目有健美操、艺术体操、竞技体操、体育舞蹈、啦啦队等。按运动训练专业报考,竞技体操、艺术体操、蹦床、跳水等奥运项目入校后在体育艺术系学习。培养目标与课程设置参照运动训练专业,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3.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专业代码:040205,广东省特色专业建设点)

  培养目标与要求: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较系统地掌握民族传统体育基本理论、技术与技能,能在运动训练、学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健康指导及公、检、法等领域,以及机关、公司、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武术、传统体育养生与民族民间体育教学、训练、科研及安全保卫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专门性人才。

  修业年限与授予学位:实行学分制,学制4年,可以提前1年或延长1至4年毕业。毕业生符合条件者,授予其教育学学士学位。

  课程设置:主要学习运动解剖学、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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