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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光电信息职业学院2005招生简章
来源:泉州光电信息职业学院 2005-5-31 17:30:05 【字体:小 大】

一、学院性质:泉州光电信息职业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以理工科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学院办学基本情况
本院创建于1998年,位于福建省石狮市,现有在校生近3000人,占地面积190余亩,建筑面积8万多平方米。
办学层次:高职
办学性质:社会力量办学
三、录取及确定专业原则:
(一)按志愿优先录取原则: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未录满,缺额部分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确定考生专业原则:志愿优先,适当考虑分数差别。
(三)执行各省招生政策原则:在确定录取和选择专业方面,承认各省招办的加分和降分录取规定。
(四)录取考生男女比例不限原则。
四、学费标准、奖学金
(一)学费标准:6000元/年(福建省物价局核定收费标准)。
(二)学生在校期间获特等、一、二、三等奖学金将分别获1200元、600元、300元、150元。
联系部门:泉州光电信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5-88915454 传真:0595-88916333
网址:www.qzgd.fj.cn E-mail:hch@qzgd.fj.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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