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李瑞阳院长谈高考改革
|
|
| 2007-1-9 9:21:11 来源:中国教育报 【字体:小 大】 |
|
李瑞阳院长做客中国教育报谈高考改革 我国高等教育已从精英化教育转向大众化教育,高等教育的内部结构也在发生着深刻变化。面对新形势,如何完善以国家统一考试录取为主、多样化考试录取为辅的考试制度?结合上海市近年来的改革与探索,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院长李瑞阳博士近日就此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高等教育大众化,高考改革如何突破?——李瑞阳院长做客中国教育报谈高考改革
■主持人:中国教育报记者 姜乃强
■嘉宾: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院长 李瑞阳
高等教育的跨越式发展为高考改革带来了机遇和挑战。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实现了历史性跨越,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从1998年的不到10%提高到现在的21%,高等学校在学人数规模居世界第一。高等教育步入大众化阶段对高考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
高考承载着巨大的社会压力
深化高考改革是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的必然要求。最近几年,我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已达到21%,北京、上海等城市已超过50%,一些城市的高考录取率接近80%。从教育测量的角度看,用一张试卷对报考北大、清华及高职院校的学生进行测量是很难区分的。而从学生发展个性化、多样化的角度来看,用一种模式对学生进行测量也是不够科学的。同时从高等学校的角度看,不同层次的大学及高职高专院校对学生要求各有不同,实行分层次、多元化的考试录取会更加有利于他们选拔适合的人才。面对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挑战,理性分析高考改革的难点问题,有助于高考改革的整体推进。高考改革的难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高考改革承载着巨大的社会压力。高考制度作为高等学校的人才选拔制度,同时承载了过多的附加要求,包括社会人才观的引导、实施素质教育的导向、高中学业水平的检测、学生综合素质及创造潜能的甄别等。与此同时,激烈的就业竞争也集中反映到教育领域的高考竞争中。在此情况下,高考改革倍受社会各界关注。不可否认,统一的高考制度会有弊端,但如果废止高考制度,则必定带来更大的社会问题。在中国传统的人情关系中,以高考分数作为主要的录取依据,具有相当大的合理性。可以说,在目前情况下高考仍是相对公平合理的人才选拔制度。
高考不仅起着为高校选拔合格新生、规范和引导中学教学的作用,而且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人才流动的重要功能。高考改革不能仅从教育系统内部出发,更要着眼于整个社会大系统。从国家层面来说,高考关系到科教兴国和国家的人才战略;从社会层面来讲,高考涉及社会公平和全民素质的提高;从教育层面来讲,高考涉及素质教育和人才培养。在此情况下,高考改革自然成为了政府、民众、媒体、家长和考生高度关注的焦点问题。高考改革面临着复杂的社会环境和多重社会压力,往往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如何逐步分离高考所承载的附加功能和巨大压力,使高考改革在良好的外部社会环境和正常的教育生态下稳妥推进,这是改革的难点所在。
怎样理解高考与应试的关系
应试教育所带来的学生学习负担过重,片面追求升学率等问题招致了社会各界的一致批评。在2005年教育部进行的素质教育调研课题中,其中一个专题就是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如今,我们该如何认识理解考生负担过重的问题,高考制度是不是导致这一问题的“罪魁祸首”?
早在上世纪80年代便出现了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问题,随着高考竞争的加剧,“片追”、文理偏科、学生负担过重、影响求异思维和个性发展等问题逐渐凸显出来。在中学,“考什么就学什么、教什么”成了一种普遍现象,高考也因此被批评为“异化的高考”。其实,应试教育的出现并非是由高考制度本身造成的,而是由激烈的社会竞争所带来的必然结果。社会上客观存在着各种差别,如城乡差别、脑体差别等,高考选拔实际上起着对高中毕业生进行第一次社会分工的作用。只要存在着社会差别,就必然存在着竞争。因此,高考制度并非导致学生负担过重的“罪魁祸首”。除此之外,社会舆论的压力,媒体的炒作和家长、考生沉重的心理负担,也是形成学生负担过重的重要原因。既然高考制度不能轻言废除,而“减负”又势在必行,探讨考试科目内容和高考竞争的关系就成为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问题。
基础教育领域新课程改革的实行,也在呼唤与之相衔接、相协调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新课程改革立足于迎接创新型社会的挑战,为国家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精神的新型人才。因此,其在客观上也要求考试和评价制度的改革与之同步。因此,在社会和教育竞争加剧的情况下,如何因势利导地发挥高考指挥棒的作用,如何从科目、内容、形式和录取等方面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需求,使学生从过重的学习和心理负担中逐步解脱出来,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的重大课题。
高考改革作为一项整体的制度改革,必需从复杂的社会环境和教育及考试制度自身的规律出发,从宏观上协调高考与大众化人才培养、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维护社会公正的关系,进一步明晰高校招生的责权关系,逐步建立适应大众化高等教育的分层考试制度和多元的招生制度,使命题指导思想由知识立意逐步转为能力立意,并建立以分数为主、多元综合评价的录取制度。
“解放两端”探索招生新模式
从招生管理体制改革来说,关键是要明晰政府、高校、考试机构和中学等各自的责权关系。其方向应是政府负责制定宏观的招生政策、完善监督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考试和招生环境;高校自主确定适合本校发展的录取标准;中学负责提供学生的过程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供不同类型的高校参考使用;地方考试机构逐步向社会公共机构转型。具体来说,高校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学校类型及办学特色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招生简章,考试机构逐步向专门服务性机构过渡,成为服务考生和社会的社会公共机构。
招生制度的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是相互关联的,除了落实高校自主权外,还有录取批次的问题。在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之后,某些地区的招考态势呈现出新的变化:高考竞争的重心逐渐上移到对优质高教资源的竞争,而一般地方高职院校其选拔功能逐渐弱化,具有了适应性考试的功能。在这种情况下,仍然用全国统一的考卷和单一的招生模式无疑会出现很大的不适。对此,上海的改革思路是“解放两端、稳住中端”,即一般本科院校维持现状,允许研究型大学和高职高专院校探索招生新模式。
第一种模式是2006年复旦、交大进行的自主招生探索。以复旦大学为例,其改革方案的要点为:招生范围限定在上海市,名额为300名,招生计划单列;报名者参加统一的笔试,测试内容涵盖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和计算机等10个科目;成绩排名前1200名的学生填写入学申请资料,并随机接受5名专家的面试;通过面试的考生最后参加上海市统一招生考试。这就是“综合考+面试+全市统考”的模式,改革增加了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考查。
第二种模式是从2005年开始进行的高校“自主命题、自主录取”的改革,目前参加的6所高校除了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是公办校外,其余的上海杉达学院、上海建桥学院、上海新桥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5校均为民办高校。实行“自主命题、自主录取”的改革之后,这些高校既可以根据学科专业特色来选择学生,又可以避免考生因参加统一考试而带来的“挫败感”。同时,原有的考生不报到问题也因自主招生而得到解决,避免了资源浪费。
深化改革,学生学校社会满意
考试制度的改革既包括科目和内容改革、考试形式改革,也包括考试模式的改革。为实施素质教育,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挑战,1999年广东率先实行了“3+X”的科目改革;在考试形式方面,上海、北京、安徽等省、市实行了春季高考改革,上海还实行了“专升本”统考、插班生考试、高职高专后期放开录取等探索,广西也曾实行过“本专分离”的两次考试的改革,这些改革为探索考试制度改革提供了诸多的经验和启示。
高等教育的多样化要求高考采用多样化的方式来选择不同类型和层次的人才,这对于相对单一的考试制度来说是相当大的挑战。为适应多样化人才选拔的需求,高考制度应该向分类考试的方向发展,至少在本专科层次上分开。除了分类考试的改革之外,还可以考虑分地区考试,在经济、文化和教育水平大致相当的省区实行联合考试,这样既可以照顾到地区之间基础教育的改革,又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统一考试所带来的风险。
在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应充分考虑考生和高校的需求,灵活实施自主招生改革。精英大学需要研究型人才,可以考虑在统一考试之外,增加面试、学能考试和综合考试等多种考核形式;高职高专院校需要技能型人才,既可以自主招考,也可以尝试利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结合考生的申请自主录取。此外,考试制度的改革还应包括逐步建立学能考试、增加考试机会、转变命题指导思想等。
目前,上海的高考招生有了多种形式,如复旦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实行的预录取,学生高考成绩仅作为参考的自主招生;6所高职高专院校依法自主进行入学考试、自主确定入学标准、自主招生录取的尝试;此外还有普通高校的自主选拔录取形式,从而形成了高考招生多元化选拔录取的新格局。由于精心组织,这一系列改革受到各方欢迎,社会反响好,考生、学校、社会满意。
当然,当这一改革在更大范围内推广时,学校能否自律将是自主录取模式顺利实施的瓶颈,是自主选拔录取能否做到公平公正的关键,也是改革能否推广的关键所在。所有这些,有待于在改革中不断探索、不断完善。
来源:《中国教育报》2007年1月3日第5版
|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
|
 |
|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