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每生每年11500-125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年1500元。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新生助学金:酒店管理(酒店服务与管理方向)专业的新生由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实习助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广州从化碧水湾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实习助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东莞市伯顿饮食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实习助学金每人每年6500元。
国家奖学金:学院设有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无偿援助的国家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额度按当年财政部、教育部及广东省财政厅、教育厅规定为准。
其他奖学金:学院每年由广东省总工会对广东省城镇困难职工子女设有“金秋助学金”1000-2000元/人。
勤工俭学岗位:学院设有勤工俭学管理中心,在校内各职能部门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每人每月勤工俭学津贴约800元,按月计发。
国家助学贷款:学院设有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每年为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来自贫困县成绩优异的学生,在校期间给予优先办理。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委
联系人:邱秀芳
监督电话:020-28867307
传真:020-87204199
电子邮箱:qiuxiufang@nhic.edu.cn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28867333(20条线)
传真:020-87732281
电子邮箱:nhgszsb@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nhic.edu.cn
招生网址:http://web.nhic.edu.cn:8080/cms/zsb/